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国新专题>2010年工作回顾>合作与交流>交流动态>图片报道

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通过《新加坡宣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0-08-02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中国与东盟十国代表团团长合影留念  摄影 陶杰

中国东盟协会会长顾秀莲在大会闭幕式上发言  摄影 陶杰

新中友协会长潘国驹教授把会旗传给下一届大会主办国泰国代表手中  摄影 陶杰

    正在此间举行的第五届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于2010年7月30日圆满结束。本次会议围绕“人文科技、绿色家园”这一主题,举办了中国东盟关系自贸区论坛等五个论坛以及中国东盟商品展,为中国与东盟关系朝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提出了具体而有意义的建议,并进一步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民间友好组织间以互信为基础开展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

    各国代表在大会结束前一致通过了《新加坡宣言》,内容如下:

    一、 大会举办五年来,为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相互信任与友谊,加强双方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大会已建立起中国与东盟民间合作“10+1”机制,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民间交往的重要平台,并得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政府和民间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各友好组织愿意共同努力,继续推动这一平台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应进一步加强各国民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并在增进互信的基础上推动民间合作,为此,各友好组织,尤其是友好组织领导人应继续保持经常往来与联系,保持密切沟通与协商,并通过发挥各自影响力,推动双方开展民间交流;

    三、 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是中国东盟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各友好组织应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开展经贸合作,帮助双方利用好自贸区建成带来的各种机遇,为企业开展经贸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四、 应超过文化和宗教信仰的不同,通过开展文化、体育、卫生等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求同存异,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民间友好感情。近年来在各国开展的“友好光明行”活动和在中越两国开展的“中越边民大联欢”活动有利地推动了各国的民间交流与感情融合,今后应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继续开展,并努力开发出更多类似的交流活动;

    五、 大会应继续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具备举办条件的国家轮流举行,大会的形势和内容既要尊重惯例,又要体现主办国特点;业已成立的五个工作组是大会机制的重要组成,应继续促其发挥重要作用;为保障大会休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和大会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应积极考虑成立大会秘书处;为扩大大会影响,做好宣传工作,应积极筹备并尽快开通大会官方网站;本着包容和开放的原则,可考虑由当前各成员组织介绍本地区或区域外有意参与的其他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大会;

    六、 2011年将迎来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各友好组织将共同举办纪念2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友好合作关系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康小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