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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助残就业爱心工程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0-10-18   来源:   作者:

沙育超  

  下面,各位记者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你所代表的媒体。提问开始,请举手示意。 

黄迎新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生活报  

  此次助残就业爱心工程的工作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怎么办? 

肖磊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89号规定,“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保外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一般就是3年,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国家资金支持不减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及工作表现进行续签劳动合同。 

东北网  

  未参加这次助残就业爱心工程的残疾人还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黄迎新    

  (一)政府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员就业。 

黄迎新  

  (二)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对各类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招用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7号文件规定,帮助企业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黄迎新  

  (三)鼓励残疾人员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帮助有一定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 

黄迎新  

  对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间,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对短期内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援助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帮助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沙育超   

  各位记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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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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