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西藏实行了一系列比内地优惠得多的经济政策和灵活措施,以增强西藏经济的内部活力,加快西藏的经济建设。1980年以来,西藏农牧区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方式,“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农畜产品的销售以市场调节为主。对农牧民免征农牧业税。生产销售民族必需品的集体、个体工商企业免征工商税。农牧民个人和集体上市出售、交换农牧副和手工业产品,一律不收税。在对外开放方面,实行了比其他地区更为优惠的办法,外贸出口享受全部外汇留成,允许西藏在内地转销一般性进口商品。最近,西藏自治区政府还决定依照国家扩大开放的政策,建立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加边境开放口岸;允许对外商划地租赁;扩大与周边邻国的边民贸易和转口贸易。
从1991年开始,西藏进入了实施第八个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时期。为继续搞好经济文化建设,实现使大多数西藏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国家将继续对西藏给予大力支持,已经确定了由国家投资在西藏建设的重大项目的发展规划,这些项目包括:
——从1991年开始,投资10亿元,在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和年楚河中部流域河谷地带进行综合开发工程,把这一地区逐步建成西藏的商品粮基地、副食品基地,轻纺手工业和食品加工基地以及科技示范推广基地。
——投资8亿元,兴建被列为国家能源“八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的羊卓雍湖抽水蓄能电站。1997年电站全部建成后,将从根本上缓解拉萨及周围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局面。
——投资十几亿元对西藏的青藏、川藏、黑昌、中尼四条主要公路干线进行整治和改建,确保西藏经济命脉公路运输的畅通。四条公路的整治、改建工程已于1991年全面展开。
——扩建拉萨贡嘎机场,跑道已于1991年9月竣工,可起降波音747等大型客机。
——建设拉萨市邮政枢纽楼,新增程控自动电话11万门,建成47个县的54个卫星地面站及配套设施。
西藏的现实充分说明,西藏人民摆脱封建农奴制后,获得了空前未有的广泛的人权。当然,由于西藏的经济、文化仍然比较落后,以及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的限制,西藏人民享有的人权还是不充分的,还需要不断做艰巨的努力,来改善人权的状况,这正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全力进行的。但是,无论从人权的哪个方面来说,现在的状况与封建农奴制的旧西藏相比,都已经有了天壤之别。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打着“人权卫士”的旗号,对过去封建农奴主剥夺藏族人民一切人权的黑暗、野蛮、残酷丝毫不加谴责,却不顾谎言一再被揭穿,四处散布翻身做了国家主人的藏族人民丧失了人权。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以达到梦寐以求的分裂中国、攫取西藏,进而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野心。所谓西藏的人权问题,实质在此。
任何分裂中国的图谋,都是不能得逞的。西藏人民和中国其他各族人民的紧密相联有着几千年悠久的历史,西藏地区和中国各省区统一为一个国家也已有七个世纪,在这么长的时期中,始终没有分裂,而是关系日益密切,这绝不是偶然的。根本原因在于,统一和分裂关系着藏族、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的兴衰成败,合则共荣,分则两伤。西藏与中国其他部分始终结为一体,而不分裂,这是长时期历史所形成的必然结果。因此,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汉族和其他民族决不会答应,藏族人民也决不会答应。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