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的“2016•中欧人权研讨会”在重庆召开。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才让旺秀在研讨会上介绍了司法机关在法律实践保障少数民流动人口语言诉讼权的现状、措施与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才让旺秀在研讨会上发言。(赵一帆 摄)
才让旺秀说,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呈现出高速持续增长的态势。城市司法机关为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文字诉讼权的实现,面临新的挑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持续增加,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增多且呈持续上升趋势;第二,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中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诉讼参与人对少数民族案件翻译的需求提高;第三,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方言差异较为明显,需要少数民族法律翻译用语统一标准;第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障碍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
才让旺秀指出,目前,司法机关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及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文字诉讼权的实现,维护了司法公正。但同时,国家通用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律人才相对稀缺、少数民族法律翻译职业化不足、少数民族法律翻译用语统一标准难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才让旺秀建议:首先,应完善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文字诉讼权的法律机制。其次,应加强对专业法律翻译人员与法律双语人才的培养。再次,应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检察领域的使用、充分发挥专业翻译部门或科研机构的作用、依托大量司法实践活动进行反馈三个层面统一少数民族法律用词或词汇标准。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