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援平:修改立法法应关注四重点推动立法民主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3-03   来源:中国网
  
 

  2015年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改立法法,应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提高立法机关的人员构成及其能力、增强立法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化、界定法律的适用范围和上下关系、避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绑架国民整体利益。访谈内容如下:

  中国网:立法法修正案也在小组引发了热烈的讨论,那么立法法修正案当中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的问题?您认为此次立法法修正案具有怎样的意义呢?

  裘援平:最关注,关于立法问题,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我们现在来讨论修改立法法,我觉得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从我自己关注来讲,我们要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这样一个新的大背景下,来看未来的立法,我认为应该重点关注:

  第一,如何进一步提升提高立法机关的人员构成及他们的资质、能力、水平。因为四中全会就赋予或者进一步强调要发挥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当中的主导作用,所以它的资质、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未来法治中国建设。

  第二,怎么样去增加我们立法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化。这就需要在立法的程序和环节要求上考虑得更加严密,甚至要更加全面。我提出的意见当中就包括,一定要把进行科学论证作为法定的一个环节,而不仅仅说可以这样做,或者可以不这样做。一个就是法,当然这牵扯到方方面面,但是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去征求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哪一家缺席,你就有可能在这个方向出现盲点,或者未来在制订出来的法律有它的不合理性;一个是就是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还有,科学论证的强制性,就是这个环节的强制性,这是第二个我关注的,就是怎么增加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问题,特别是要强调科学论证。科学论证还不仅仅是几个专家,我觉得现在应该加强软科学的建设,加强综合型国家级智库的建设,包括在立法的环节也要是这样的。

  第三,我比较关注的就是要进一步界定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政策实施强制力的各种法律的适用范围和上下关系。这次立法法里面有,比如国家层面的法律是高于部门和地方法律法规的,然后行政的法律法规是高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类似这样的我觉得应该上下为法,一定要清晰,一定要完整,缺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在实践过程当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还包括一些社团的章程,它也应该是低于行政法律法规的。现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遇到的问题就是,谁好像都可以出台政策性的法规,甚至一个餐馆他都可以随便给你规定不许带酒水,你带了我就给你加收多少多少。没有一定之规是不行的。所以,什么叫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和法律,这个也要界定清楚,这是第三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后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避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绑架国民的整体利益。比方说法律起草,由谁来起草,第一个就是起草的问题,是单一的部门来起草,还是由一个相对超脱于各种部门利益的局部利益,站在全局上这么一个部门综合性部门来起草,这个差别就很大了。当然还有一些后续环节,要确保不要有单一部门或者单个领域的利益来绑架全民的意志。

  这四个环节我认为是在这次立法法的修改过程当中需要加以关注的。

  中国网:那此次立法法修正案也明确要扩大公众参与立法,那么您认为公众应该通过哪些途径更好参与立法呢?

  裘援平:这就应该体现在刚才我讲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上,怎么样增加立法民众性的问题。民众性里头,我看了相关法律的条款里面有涉及到的,比如征求意见的范围,特别是在提到,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一些重要问题上,应当去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等这样的形式来听取民众的意见。像这样的环节应该把它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环节,如果涉及的受众面很宽的,涉及到广大公民利益的,就必须要有这样的环节。当然,这里面还有其他的,比方说他有一个公示的过程,这个公示期我认为应该更长一点,让广大的民众通过网络,通过其他途径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

  其实任何一个事情,参与的人越广泛,越有助于你更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当然这里有行政效率的问题,不是说13亿人都参与,这很难。但是通过网络,其实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我想通过类似这样的一些具体举措,能够进一步推动我们立法工作的民主化。

  中国网:感谢您接受中国网的专访!(记者 佟静 王一辰)

[责任编辑: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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