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部分,提出要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2015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结合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对审查逮捕案件作出了“每案必讯,每犯必提”的要求。
在此前提下,以审查逮捕职能为依托,提升报捕案件审查精细化程度,重点审查报捕嫌疑人、同案犯适用强制措施情况;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为平台对审查逮捕(不捕)决定作出后的执行情况、纠正违法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积极发现监督线索,扩宽监督渠道,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措施的检察监督。至今,已通过审查逮捕工作监督纠正公安机关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十余件次,有力地保障了人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通讯员 方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