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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先推进人权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4-08-11   来源:人民日报
  

  “您的血压和血糖都偏高,平时饮食都要注意,下周还要来复检。”7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山边村卫生所里,医师陈智钦一边说一边在病历本上细细记录。在她对面,是山边村村民、61岁的李秀宝。这几天,正是卫生所为村里6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的日子。

  2008年7月,厦门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城乡一体化,李秀宝从此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医保待遇。“在家门口的卫生所,医保卡一刷就能看病。医保的缴费,从市里、区里到村里都还给我们补贴。”李秀宝说,加上厦门首创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报销500元”政策,她在卫生所里的基本药物费、一般诊疗费和常规检查项目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还将全额报销。“现在,我每天要吃的降压药都不用花钱。”

  “不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国《国际人权行动计划》的明确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柳华文表示,“厦门市完善社会保障的创新政策,正契合了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

  统筹城乡、全民社保,厦门的生动实践只是我国坚定不移推进人权事业的一个缩影。

  同样是7月25日,福建莆田市的高二学生小李正在客厅里,和兄弟姐妹们聚在一起看电视,厨房里,妈妈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晚餐。家里的8个孩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6岁,他们拥有同一个妈妈,但彼此并无血缘关系。

  原来,这里是中国莆田SOS儿童村,这些孩子都是孤儿。“莆田SOS儿童村于2000年正式开村,是国际SOS儿童村组织与中国政府友好合作的社会福利项目,也是中国的第七所儿童村。”儿童村村长曾素琼介绍,儿童村主要负责收留丧失父母且亲友无力抚养、身体健康、肢体健全、智力正常的孤儿以及部分困难家庭的孩子,以家庭形式抚养孤儿是其最大特色之一。“全村共有15个家庭,每个家庭由1名妈妈和8名孩子组成,妈妈与孩子们吃住生活在一起,并负责管理家庭、抚养和教育子女。”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行动计划的要求,也是儿童村贯彻始终的理念。”曾素琼表示。

  从社会保障到儿童权利,从服务范围到实施方法,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柳华文表示。(记者钟自炜)

[责任编辑:付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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