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港澳台
台“劳基法”拟修法 幼教老师将享正常工作时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1-10-10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约2.4万名托儿所教师,可望自2013年起,不再适用“劳基法”责任制规定,双周工时上限最高84小时。期间一年多的缓冲期,雇主必须让员工“作七休一”,且每日正常工时含加班,不得超出12小时。

  据报道,台湾现行“劳基法”84条之一授权特殊行业劳工,可由劳雇双方自订工时规范,送交地方政府核备,成为责任制劳工。但此法长期遭滥用,导致“过劳死”事件频传。“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日前宣誓,将在11月中旬以前,通盘检讨84条之一底下所有行业。

  其中在托儿所保育员方面,日前“劳委会”经地方政府与劳资代表协商,已初步达成共识,配合幼托整合政策上路,决定在2013年起,将托儿所教师排除于84条之一规定中。未来托儿所老师当日正常工时达10小时后,最多只能加班2小时,且期间雇主须依“劳基法”付给员工加班费。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科长黄维琛说,期间大约一年多的缓冲期,“劳委会”也制定参考指引,提供地方政府在审核雇主所提的责任制申请时,需留意劳工有无作七休一、每日正常工时最多十小时、加班最长两小时等规定。

[责任编辑:乔星 ]
相关链接>>
  • 香港特首《施政报告》将主打“民生”
  • 澳门:现时无必要大幅度修改打击非法旅馆法律
  • 2011年台湾地区新生儿可破19万 创近年新高
  • 马英九希望台经济能成为“由创新带动的经济”
  • 台湾“大故宫计划”与南院建设工程将连动
  • 香港将于2012年3月25日进行行政长官选举投票
  • “新华影廊”《辉煌“十一五”》大型图片展在澳门揭幕
  • 澳门:“红旗扬、欢乐跑、烟花现”迎国庆
  • 台风纳沙过境 香港天文台发布八号台风信号
  • 香港区议会选举提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