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9月24日在香港中央图书馆举行2011年“儿童及青少年阅读计划”暨“香港公共图书馆义务工作计划”证书颁发仪式。
55名在过去一年里阅读了1000本至4000本不同题材书籍的少年儿童获颁“杰出表现奖”,39名撰写了优秀阅读报告的少年儿童获得“每月之星”奖项,5所小学获颁“最积极参与学校奖”。7位在过去一年里完成不少于100小时图书馆义务工作的志愿者,获颁金奖证书。
“儿童及青少年阅读计划”始于1984年,对象为4岁至19岁人士。为鼓励亲子阅读,4至9岁的小朋友可与父母以家庭形式参加。“香港公共图书馆义务工作计划”始于1981年,年满16岁并具备中四以上学力程度的读者都可参与。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理助理署长(图书馆及发展)李颖梅,在当天的颁奖仪式上赞扬得奖的同学减少上网逛街等娱乐,在课余时抽空阅读,并用心撰写读后感和心得,向其他会员推介好书。
“现今社会发展一日千里、竞争激烈,必须不断吸取新的知识,与时并进,才能应付种种挑战,而阅读便是求知学习的不二法门。” 李颖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