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1日从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一季度,新疆消费市场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汽车销售持续升温,引领消费市场。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3.11亿元,增长18.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8.4个百分点,对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达到83.1%。
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全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2.2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7.56亿元,增长7.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
城乡消费市场同步增长。全疆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583.92亿元,增长7.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9%;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58.28亿元,增长13.8%。
商品零售与餐饮齐头并进。全疆商品零售559.08亿元,增长7.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餐饮收入83.13亿元,增长10.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住宿餐饮市场持续向好。全疆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83.67亿元,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77.52亿元,增长11.4%;住宿企业实现零售额6.15亿元,增长2.8%。
基本生活类消费保持平稳。全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五金电料类增长34.0%,书报杂志类增长20.6%,中西药品类增长13.7%,饮料类增长11.2%,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9.5%,家具类增长6.6%,烟酒类增长4.6%,日用品类增长3.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4.5%,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下降11.3%。
“互联网+”对消费的引领作用增强。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一季度,新疆本地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网上零售额85.6亿元,同比增长34.7%,增速比2015年全年加快8.0个百分点;占同期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3%。疆内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网上零售额10.3亿元,同比下降20.3%。(徐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