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王跃在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一季度,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开门红”,扣除价格因素,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跑赢GDP。
王跃介绍,经济是否合理,除了看速度之外,更重要的应该看就业和收入,稳增长的目的是为了保就业,保就业的目的是为了保民生。从就业、收入这些方面的指标来看,一季度形势还是很乐观的。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4万人,就业形势是稳中向好的。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07元,同比名义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8.0%,经营净收入增长1.3%,财产净收入增长9.8%,转移净收入增长2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元,同比名义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21.7%,财产净收入增长13.2%,转移净收入增长13.5%,经营净收入下降6.5%。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表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增长是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支撑点;二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已成为城乡居民收入的新亮点,第三产业对城乡居民增收贡献率分别达17%和15.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9%,从收入构成看呈现“全线飘红”态势,即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8.0%、1.3%、9.8%和24.7%,从对增收的贡献率依次为53.5%、1.7%、4.7%和40.0%。从收入增长来源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受上年调资因素拉动,带动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二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加大对城镇居民生活补助力度促进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三是服务业迅速发展,带动第三产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居民服务业等收入的快速增加。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从收入构成看呈现“三增一减”,即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21.7%、13.2%、13.5%;经营净收入下降6.5%。从收入增长主要来源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在继续提高。“短平快”项目辐射带动就业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狠抓少数民族群众、贫困家庭和农村妇女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帮扶,使其劳务和非农收入增加明显。据农民工监测调查,一季度新疆农村居民从事三产的人数同比增长15.9%。二是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大部分兑现到位。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数据显示,2015年12月24日国家新疆棉花目标价格首批补贴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各地,目前,各级财政部门正根据棉花管理信息平台,按籽棉交售量每公斤补1.2元兑付标准进行兑付。三是惠农、强农政策促增收。按照自治区“两减五增”种植结构调整部署,部分地区对种植瓜果、油、菜、糖及其他特色经济作物的农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补贴。增加对帮扶户和农村低保补贴以及部分地区提高富民安居的补贴标准。随着援疆工作的深入和“访惠聚”活动的延伸,对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加的拉动作用凸显。(徐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