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新疆
新疆为抗战老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5-08-26   来源:亚心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对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印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为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通知〉的通知》,对上述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2015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为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目前,新疆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干部共792人,按标准需发放慰问金39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单位324人,需发放慰问金162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已按程序安排相关资金;各地州468人,需发放慰问金234万元,各地财政部门正按自治区文件要求组织发放。同时,为保障慰问金足额发放到每一位老干部手中,发放慰问金时,将随同发放《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一次性慰问金通知单》,使老干部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佟向东)

[责任编辑:鲁芳 ]
相关链接>>
  • 中国石油60年来在疆累计生产原油4.9亿吨
  • 全国人大调研组来疆就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调研
  •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延至9月6日
  • 南疆农村妇女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 张春贤会见胡祖才一行 规划是引领是支撑
  • 张春贤:充分发挥好“三支队伍”的重要作用
  • 新疆两处纪念设施被列入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名录
  • 新疆记忆:20万市民街头清雪那是相当壮观
  • “艾德莱斯创意就业工场”开启农牧民就业大门
  • 新疆再投4.7亿元推进“短平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