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元专项资金,加快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3亿元税费减免,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减免、缓征项目为企业减负1.3亿元;5300万资金发挥引导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为了促进新疆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密集出台了以财政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扶持融资担保为主要内容的“一揽子”政策,从中小微企业发展薄弱点着手,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亿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这两天对于新疆米东科技创新服务基地(以下简称“米东基地”)而言可谓喜事连连,“通过审批,米东基地的边贸企业服务平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获得财政资金110万元扶持,我们将用这些资金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发挥基地服务创业、促进就业的功能,让更多的企业受益。”米东基地总经理助理陈红霞说。
米东基地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基地在孵企业50家,累计毕业企业15家。为了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去年基地携手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共同建立了新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博梦工场”,“此次获得的一部分扶持资金,我们将用于大学生创业实训培训基地的设备购置等,今后将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现在首批入驻的大学生企业有19家,第二批正在筛选中。”陈红霞说。
一直以来,新疆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存在数量少,地区发展不平衡,服务覆盖面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部分服务机构只能向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政务代理等“含金量”相对较低的服务,在服务条件和质量上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制约了企业发展。
在自治区财政安排的3亿元专项资金中,除了延续以往传统的扶持方式,即对中小微企业增产扩能、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资金扶持,以及继续加大力度支持“短、平、快”项目由南疆三地州扩展至全疆发展以外,今年重点投入4200万元用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
“这一变化反映出财政资金在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中方式的转变,以往‘点对点’对单个企业(项目)固投方面的支持补助,转为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张普江说。
专项资金加大了对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研发设计、科技孵化等服务机构的补助力度,促进服务机构提升服务功能,鼓励其向小微企业提供“附加值”更高的人才教育、技术咨询、创业孵化等专业化服务,提高聚合金融、科技、教育等各类资源的能力,使其成为资本、人才、土地等要素向小微企业流动的重要渠道和桥梁,同时也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服务载体,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的孵化、成长。
为了把财政资金中的“零钱”、“碎钱”合并起来,盘活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财政在调整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式中,专门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700余万元,其中600万元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初创期、孵化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张普江说,这笔资金改变了以往在事后进行补贴的方式,财政资金直接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扶持企业发展。待企业步入正轨后,财政资金再择机退出展开对下一个项目的投资,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发展的模式。这种方式,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投资,财政资金自身的使用效益也被显著放大。
企业税费负担将减轻4.3亿
进入旅游旺季以来,天山天池景区周末日游客接待量最高达到8000多人,疆内特别是疆外旅游人数呈现恢复性增长。
“今年,自治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其中就有对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进行缓征的政策,这使我们公司全年可节省接近800余万元的费用,对企业来说真正实现了减负,增强了我们的运营能力,增添了我们发展旅游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景区打造、提升服务和旅游产品营销,目前持续的营销宣传和不断提高的旅游品质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天池旅游,旅游市场回暖迹象已充分显现。”新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萍说。
今年以来,新疆加大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管理力度,4月底财政厅发布201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共计107项,这也是在去年清理取消6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的又一次清理。其中,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的近30项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亿元。
除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自治区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有关优惠政策逐项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优惠政策工作上不留死角。
“初步测算,2014年新疆中小微企业共获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减免3亿多元,今年随着国家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加大,估算全年新疆中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数额超过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法制税政处副处长陈永萍说。
5300万元融资担保资金发挥引导作用
众所周知,融资难问题目前已成为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存在能力弱、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的状况,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的积极性不高,主动创新信贷管理方式的意愿不强。
为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从5月起,作为自治区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新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工作机制,筹措3000万元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债义务时,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目前,针对各融资性担保机构2015年上半年发生的代偿补偿项目申报在7月15日已经结束,有关后续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崔鲁新说。
除了风险补偿外,财政今年还筹措2300万元资金,采取奖励和保费补助等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激发担保资金的运转和活力,同时通过补助企业债券、集合票据发行费用,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