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街头悬挂“新O”牌照的车辆将会逐渐减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从4月20日起,他们开始回收派发给各相关单位的“新O”牌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部分单位‘新O’牌照车辆频遭投诉,引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所以开始回收派发给各相关单位的牌照。”关于我区何时给非警务部门发放“新O”牌照、涉及哪些单位、此次将回收多少“新O”牌照等问题,这位负责人没有透露。
据了解,此前一些机关单位,甚至大型国有、民营企业都在使用“新O”牌照。近年来,我区不断有网民反映挂着“新O”牌照的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及出现在景区、高档酒店、娱乐休闲场所,还有公车私用等情况。经查实,其中有套牌车、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车辆。 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曾有人大代表专门就此做过调查并提交建议。
调查称,“新O”牌照车辆违规调头、越线超车、无视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让群众对公安政法系统产生误解,损害公安政法系统的声誉。“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宣国军曾建议:“规范‘新O’车牌号,让特权车牌平民化。”
据报道,近年来河南、江苏、内蒙古、浙江、湖南、上海、重庆等省区市都先后宣布取消“O”牌。
(来源:新疆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