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获悉:新疆首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验收。
据了解,2008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区首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单位。
据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胡启智介绍,目前,该区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5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2家,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30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专利申请量增长75.9%,专利授权量增长65.3%,2012年完成专利申请量890件,居乌鲁木齐市各区县首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园区企业累计质押知识产权111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被确立为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单位,并荣获“全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