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乌鲁木齐对全市29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43项、取消47项、下放102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51.38%,即日起执行。
5月4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8日,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通报。
此次改革与历次改革相比,是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压缩了108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事项占行政审批事项总数比例为52.44%;对涉及投资审批时限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时限由原145个工作日并联压缩至82个工作日,社会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
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42项、非许可审批事项5项,许多项目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如取消了市客运统管办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审核、市公安局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的审批等。今后,市民办理户口变更不用再去市公安局,只要带全资料到辖区分局、派出所就可以办理完毕。
除了便民、利民,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取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资格的审批就是一个例子,现在这项审批完全可以由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来代替。
今年,自治区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到2015年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压减35% 以上,根据市委第十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确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 ,审批时限压缩50%的目标,努力使乌鲁木齐市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人民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来源:新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