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获悉,自治区妇联追授新疆“4·23”暴力恐怖事件中牺牲的社区女干部古丽巴努木·吐尔逊、米日古丽·玉素甫、月热古丽·买买提三位烈士“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3年4月23日13时30分,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社区工作人员在居民家中走访,在一居民家中发现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接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分头前往处置,先后遭屋内外暴徒袭杀,献出了宝贵生命。
事件中,古丽巴努木·吐尔逊、米日古丽·玉素甫、月热古丽·买买提三位同志,面对暴力恐怖分子表现得无比英勇,用生命和热血维护了社会稳定,捍卫了国家安全。
自治区妇联号召全区各族妇女向古丽巴努木·吐尔逊等三位烈士学习,学习她们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坚定的政治立场;学习她们临危不惧,面对敌人毫不退缩的大无畏精神;学习她们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境界。
自治区妇联希望全区各族妇女要同仇敌忾,思想统一、态度鲜明、形成反恐维稳的合力,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新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