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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企年税收贡献超200亿 同比增长62.8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11-21   来源:新疆日报
  

    “一年没有缴税,相当于店里一分不花卖出了100个电饭煲”。近日,乌鲁木齐华凌市场昌恒家电店主王玉梅算起自己一年来免缴的税收,一脸喜色。“一年下来,一分钱的税没缴,省下了1.32万元”。

    即使乌市近80%的个体户成为免税户,2011年度,新疆民营经济整体完成税收增速仍高出GDP增幅的5倍。

    2011年,新疆民营经济完成税收228.31亿元,同比增长62.82%;同年,新疆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6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

    “从数据对比不难发现,新疆民营企业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陈新生说,但由于数量众多、规模较小的特点,我区民营经济占全区税收总额比重不足40%。

    来自《新疆民企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年底,民营经济税收增长明显高于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其中,私营企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速最快,增幅达72.33%,约是同期外资、国企税收增幅之和。

    “企业如果只有25%的利润,相当于一年白干。”作为一家设备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张越民的纳税感受很是深刻。

    张越民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他清晰地计算出,一年进货的费用大约是4000万元,销售额大约是5000万元,有25%左右的利润。但是由于企业一直没有享受过税收优惠,缴完税,企业基本上等于一年白干。

    “为什么呢?我的增值部分是1000万元,这一部分要缴纳增值税,可实际纳税的时候要比这个多很多。我花出去的4000万元成本中,最多有3000万元的货物能有增值税发票,其他的很多日用消耗品只能拿到普通发票。这些花销在纳税时就不能被抵消,所以从增值税纳税额上,差不多得为2000万元的增值缴税”。

    当然,增值税虽然是17%,但是在财务计算上严格算下来是14.5%,所以增值税实际上是缴290万元。之后,还得按照增值税的比例计缴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一共29万元。这些都是明面上的税负。

    减去这些纳税之后,企业毛利还剩680万元左右。要按照这个数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是170万元。

    缴完这些税后,留给企业的约是510万元,似乎是企业利润只有一半缴税,但是要把这些毛利给股东们分红,那就还要缴纳20%,也就是102万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剩下408万元还要给员工开工资。现在生产企业的技术骨干、销售主管等员工,按平均工资3000元算,再按照这个数字,还要给员工缴纳1000多元的社保,最后的支出差不多是4500元元。“每年每个员工我需要开出6万元左右的工资,公司每年的人力成本大约是380万元,最后剩下来的分红也就不到30万元了。股东们投资上亿元,辛苦一年,最后对着这30万元的分红,可不就等于一年白干吗。”张越民说。

    “由于我区个体私营经济还不发达,大多数没有形成规模。因此,一方面,单个企业税负普遍偏高;另一方面,个体私营经济总体的税收贡献率较低。”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陈国安坦言。

    陈国安介绍说,按照现行政策,企业如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的,是同分红,在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还要针对股东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从法人企业取得的股息和红利,也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民营企业的利润首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实际上,民营企业是股东的集合体,公司利润与股东个人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实质上是同一笔所得,但对其课征两道所得税。

    不过,来自我区税务部门的数据显示,民营企业税负低于国企、外企。

    2011年,占全区国税管辖企业纳税人总户数76.21%的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户均纳税14.67万元,而同期国有企业户均纳税95.58万元。从税负情况看,民营企业增值税税负为1.39%,国企为3.27%,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税负为2.56%。

    “我区民营企业增值税税负较低,反映出民营企业多集中于低增加值行业,增值空间小;同时,受企业规模小、经营粗放等因素影响,造成企业盈利水平低。”我区国税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说。

    “目前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主要采用税收减免和优惠税率两种,与国际通行的税收抵免、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优惠手段相比显得政策手段单一,不利于有针对性地刺激投资,实现政策调控目标。”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表示。

    由于新疆民营经济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服务业,而现行税制中,对大部分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因此尽快在新疆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将部分营业税劳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可以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对于我区民营企业自身而言,由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因此,核定征收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对此,陈国安建议,广大个体私营企业要进行建账核算,政府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敦促。只要符合条件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都可以依法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个体私营企业就能进一步体现税负公平。

    【新闻链接】

    自2011年11月起,国家将营业税起征点调整至2万元,为我区纳税人减少税负4亿元,其中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

    自治区陆续制定了若干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纺织业、旅游业、出口企业等方面,很多政策惠及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统计,2011年,地税部门执行国家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和减计应纳税所得额,惠及私营企业5610多户,减征企业所得税1.05亿元;执行自治区优惠政策,惠及私营企业325户,减征企业所得税2.13亿元,房产税1530万元,土地使用税731万元。

    另外,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在下岗再就业等方面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收,个体工商户为74850户,减免税12760万元;私营企业为350户,减免税1094万元。

    2011年民营企业500强纳税总额同比增长近五成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民营企业500强的纳税总额达4094.34亿元,同比增长49.49%,占全国税收的比重由2010年的3.74%上升到4.56%。

    从行业类别看,纳税总额居于前五位的行业分别为:房地产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房屋建筑业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民营企业500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也进一步增强。2011年,民营企业500强员工人数达到629.51万人,比2010年增长12.18%。

[责任编辑:樊英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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