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出台,鼓励西藏自治区各级气象部门做好重大气象服务工作,表彰在重大气象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办法》明确,先进集体的推荐、申报标准包括,在重大突发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保障气象服务中,组织严密、措施到位,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表扬或表彰的;在短期气候预测,中期、短期、短时和临近等预测预报工作中,预测预报准确、信息报送迅速及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防灾减灾决策和措施,避免和减轻重大损失效益显著的;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城市环境气象服务、行业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森林 (草原)火险、城市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表扬或表彰的;在重大气象保障服务过程中,气象仪器设备重大故障排除及时,确保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畅通和主要气象探测设备运转正常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上级领导和活动组织单位好评和表彰的,以及有力保障重大气象服务任务圆满完成的其他突出贡献集体均可申报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