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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鼓励非遗项目开展生产性保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06-2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近年来,我区采取命名、提供平台、引导和扶持等措施,积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藏药、唐卡、藏香等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在保持传统工艺原真性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市场需要,不断提升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我区连续举办了两届西藏唐卡艺术博览会,并组织保护单位参与北京、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促进了唐卡艺术的产业化发展。去年,自治区藏药厂、日喀则江孜卡垫厂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自治区命名了30个作用发挥好、社会影响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作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并投入126万元用于完善这些基地的设施,扶持各类活动开展。

    目前,全区已经涌现出了如拉萨市娘热乡民族风情园、拉萨市娘热乡民间艺术团、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勉萨派唐卡艺术中心等一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展示和产品销售为主的特色文化企业,以藏香、唐卡等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拉萨市岗地经贸有限公司被列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实施生产性保护是促进传统技艺传承和发展的有效措施。随着文化企业的不断涌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或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既传承和发展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力助推了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樊英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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