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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让群众明白 还干部清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10-29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

城中村改造拆迁本是棘手之事,可云南昆明市五华区虹山社区党总支书记黄华先却说,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后,“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许多矛盾因为民主和透明得以化解。

黄华先的感受是有依据的。虹山社区苏家塘村民小组因城中村改造,两次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群众提出建议后,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向村里的监事会、理事会提出建议,达成初步共识后交由党支部会形成方案,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议公示5天且无异议后,由上级党委和村里的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参与到了决策过程中,对处置结果当然满意。

近年来,云南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村“两委”关系不顺问题、推进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全省农村大力推广。 “四议”,即村党组织会议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凡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未经民主议事程序的决策一律视为无效,从而使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有了渠道、管理有了资格、诉求有了回应、监督有了保障。目前,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覆盖云南所有建制村。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着眼落实。昆明市五华区创新民主决策程序,细化提议环节,设立“社区事务提议箱”、发放“社区事务提议卡”、召开议题征集大会,丰富提议形式;进行社区居民需求调查,了解群众当前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扩大提议范围,提高提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全区25个“村改居”社区已征集议题114个,经社区党组织确定,进入决策程序的议题有108个,占94.74%。

由于云南山高路远、党员群众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众多,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不少地方创造性地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议事决策,大力推行党员、村民代表联系群众户等制度,对于不太重要但又比较紧急的事项,随时召开村党组织提议和村“两委”会议商议解决;对于比较重要但不太急迫的事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批量审议和决议;对于事关全村长远发展的规划和决策,则在条件具备时召开村民会议决策。

据统计,云南现在每个建制村平均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7次,最多的达到28次。“四议”规范了村“两委”原有的工作模式,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要求确保了群众的民主监督,受到基层普遍欢迎。

责任编辑:朱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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