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水平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1-05-1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10日上午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张军强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司法机关惩罚和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既要准确理解,又要准确把握。面对新形势,要与时俱进,更新转变观念,把“严”的一手用足,对严重犯罪的依法严惩不能有任何放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宽”的一手用好,特别是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好的政策,还要让当事人理解、老百姓接受、社会上认同。
张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各高、中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努力,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死刑案件,实现了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犯罪、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5月1日已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罪名的死刑,并规定对部分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可以限制减刑。这一立法完善为刑事审判中进一步严格控制死刑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死刑案件审判中全面、准确、充分予以贯彻落实。
张军要求,切实把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贯彻执行到位,确保证据裁判意识牢固树立,绝不动摇;确保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一体遵行,绝不迁就;确保规定在刑事审判中全面贯彻,绝不含糊。切实把量刑规范化改革指导开展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调研指导,不断总结完善工作规程。
责任编辑: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