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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工作将与时俱进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1-03-04 | 来源: | 作者: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上午11:00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倾听记者提问。中国网 王锐摄影

    3月4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大会副秘书长兼大会发言人李肇星表示,我们确实非常重视立法工作,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原则就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采取的措施很多,包括在网上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包括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第一线参加调研,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我们也非常重视专家,包括法律专家和舆论界的建议和意见。

    李肇星表示我国的立法工作将与时俱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新法的制定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另外一个变化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了授权立法条款,能够在法律中规定的尽可能在法律中明确。科学地、合理地确定税收负担,坚持税收法定是税收立法的原则,可以说,车船税法吸收了公众的意见,是科学民主立法的一个范例。

责任编辑:周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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