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得到证实,该局日前已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制度。这是在今年北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的一项“阳光”措施。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今后在北京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必须设立新闻发言人。通知明确规定:一般事故现场,由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现场新闻发言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或由主管局长指定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现场新闻发言人;特大或特别重大事故现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指定事故现场新闻发言人。
通知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搜集新闻素材;组织进行新闻发布,向媒体提供有关背景资料;接受记者采访。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简要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或损失情况以及救援措施、救援进况等。同时还规定,在不影响事故救援的情况下,设置事故新闻发布地点,以便新闻记者的采访工作。
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截至8月31日,今年北京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生产安全、火灾死亡事故1016起,死亡115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9起,下降5.5%;死亡人数减少27人,下降2.3%。(记者王文韬)
新华网 2004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