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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院出台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办法
2003-12-17 来源:东北新闻网

15日,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增强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检察信息公开制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该院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办法。

据了解,今后,省检察院将设定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并原则上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以下内容: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推出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其它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此外,省检察院还出台了《吉林省检察院信息公开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检察机关信息公开将通过以下途径:一是省检察机关的门户网站;二是召开检察新闻发布会;三是设立检察信息公开服务热线;四是设立检察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触摸屏;五是定期发行检察信息专刊及利用其他传统媒体发布。

另讯:15日,长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法律进社区”现场会。朝阳区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据了解,从今年2月开始,长春市便全面启动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并在社区建设中实施“阳光、月光、星光”计划。(记者 马剑锋)

东北新闻网20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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