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评审会现场
5月3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朱之鑫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各相关领域的12位专家参加评审,委内社会司、规划司、投资司、就业司、财金司有关同志列席会议。朱之鑫副主任在会上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基本概念上升为国家实践,意义重大。《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希望各位专家围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十五字方针,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使《规划》成为“十二五”时期全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会议推选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魏礼群同志担任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工作。
社会司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在此基础上,专家组进行了认真评议,认为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符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精神与要求,对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坚持“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准确把握现实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安排,着眼于改革创新,形成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出了完善“十二五”时期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确定了重点任务、主要标准、政策措施和保障性工程,并就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保障、服务供给模式、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以及规划实施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内容上体现了一系列创新。
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结构合理、任务明确、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形式新颖,符合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规范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此外,专家组还就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