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焦非 摄)
8月21日,国新办举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水利部围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标准,组织很多专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论证,提出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总体而言,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具体而言,按照分区分类的方法,对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4项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在水量方面,根据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进行分类规定,丰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取的水量不低于35升,缺水地区不低于20升。
二是在水质方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用水户,要执行现行水质标准。对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户,要求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三是在用水方便程度方面,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取水距离不超过800米,牧区可适当放宽。
四是在供水保证率方面,要大于90%,即一年90%以上的时间供水能得到保障。
以上标准,经过水利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三个部门联合发文进行了采信,作为各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和验收销号的依据。截至2018年底,有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的25个省份全部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其中14个省份直接使用国家统一的标准,11个省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补充细化或出台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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