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潘志荣(刘健 摄)
12月26日,国新办举行检察系统先进代表与中外记者见面会。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潘志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达茂旗检察院是公益诉讼全国的试点地区,从2016年开始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被依法确定之后,办理的案件更多了。
潘志荣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他现在的主要工作,他和同志们正在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努力用法律监督之剑来守护美丽的大草原。立足达茂旗地区的情况,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林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河道治理、地下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了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催化剂”作用,检察建议已经成为了撬动保护公共利益重点难点问题的“杠杆”,以检察建议的制发为起点,相关行政部门已经启动了解决大气和草原环境污染、地下水资源保护等“老大难”问题。
潘志荣指出,一年多来,行政部门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到现在的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理念上有了质的转变。每办理一件公益诉讼案件,都离不开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真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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