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刘健 摄)
10月29日,国新办举行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指导意见》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更多的是发挥道德的约束作用。但一些地方村规民约的内容还比较空泛,制定也不够规范,实施也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特别是有一些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对亲情伦理缺乏关怀,容易伤害群众的感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这项工作需要强化法律的约束,光靠村规民约还不够。
《指导意见》提出村规民约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制定和实施约束性措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防止盲目立规,防止以约代法,有关部门要通过制定规范的村规民约范本,主动引导和规范,完善审查备案的程序。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在相关法律修订中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内容。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只有依法依规开展,只有符合农村实际,尊重当地传统习俗,最大限度地体现全体村民意愿,才能够落得下去,才能够取得长久实效,才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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