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指导意见》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到位
2019-06-24 | 来源: 国新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 摄)

  6月24日,国新办举行乡村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文件明确了近期目标,也提出了一些长期目标。为了保证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各地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党委和政府很多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强化各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基层治理的力量,增强乡村治理体系的活力。要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特别是文件专门提出,不能把政府部门的工作都摊派给村级组织,原则上各种政府机构不能在村里设立分支机构,真正要下大功夫治理村级组织迎评多、会议多、考核多的问题。

  第四,加强分类指导。对《指导意见》部署的工作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确定落实措施。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对于需要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试点,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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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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