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情况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详细介绍了“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过程。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吴晓山 摄)
郑文凯指出,评选整个工作是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国务院扶贫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这两个单位牵头,会同中宣部、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这些单位,组成了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评选推荐工作是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荐,以及在京中央单位推荐,这样的方式来进行。
郑文凯介绍说,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工作方案,制定了一个评审办法,遵循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原则,采取每位评委独立审阅材料、充分酝酿,最后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全体委员认真审阅了每份推荐材料,还审看了大量的视频资料。经过几天的辛勤紧张工作,评委们投票评选出了4个奖项,共计60名候选人名单。
郑文凯介绍说,按照评选工作方案,我们要把评选名单和简要事迹介绍在网络上予以公示,并组织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以后,评选委员会委员按照网络投票占40%的权重、评委投票占60%的权重进行综合复评,最后评选出每个奖项不超过10名的人选,共计不超过40名,作为全国脱贫攻坚获奖建议名单,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郑文凯强调说,今年是首届“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评选表彰,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开门评审的原则,确保评选程序的公平性、参与对象的广泛性、评选工作的独立性、评选纪律的严肃性,目的是精选、精评出奋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有示范引领作用,有广泛宣传意义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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