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刘健摄影)
2015年1月19日,国新办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近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过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晓义介绍,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制度,企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制度双轨运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也作了相应规定。
胡晓义指出,在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并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要求,我们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并先后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据此,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