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刘健摄影)
2015年1月19日,国新办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会占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胡晓义指出,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这样就实现了规则公平、制度公平。但是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