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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现六个特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3-04-26   来源: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樊英武 摄影)

    2013年4月26日,国新办举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情况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全国公安机关近几年,年均立案2000多起,总体上讲,非法集资活动有六个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在增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一般占同期经济犯罪总量的5%以下,但是它的涉案金额往往占到经济犯罪涉案金额总量的10%以上,高的时候要达到16%。

    二是地域相对集中。虽然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发生过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但相对集中在一些重点省市。

    三是涉及的领域较广。非法集资正在从传统领域向新型领域转变,空间也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

    四是跨区域案件增多。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是甲地注册,然后在乙地等多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所以现在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少不仅是跨区(县),而且跨省、跨市,有的非法集资大案,一个案件可能就涉及到十几个省份。

    五是合法形式做掩护。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注册一个正规的公司和企业,然后再编造一些事实,通过虚假注册,制造有实力的假象,再通过开发项目、投资理财的形式,许诺一些高额的回报来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所以发现难一些,它的欺骗性也比较强。

    六是职业化的趋势有所显现。我们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专门从事资金的低吸高放业务,也就是大家平常听到的做所谓的资金掮客从中获取中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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