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胡晓义副部长(樊英武摄影)
2012年9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胡晓义副部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外国人参保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在多种场合已经作了回应。《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平台、媒介以及和外国的驻华使领馆、商务机构、公司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一方面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精神,一方面也听取大家对实施这个法律的疑问和建议,这样一种相互的沟通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成果。
胡晓义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2万人次的在华就业外国人已经实际参加了中国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各地还在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后,有许多国家非常积极地和我国政府联系,目前我们正在和13个国家进行有关社会保险的双边协议谈判,或者是就这个谈判进行洽商,也反映了这部法律在国际方面引起的积极效应。
胡晓义强调,外国人在就业国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这是一个国际惯例,我国公民无论在欧洲、美洲、日本、澳洲当地就业,都被要求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所以中国法律要求在华就业的境外人士参加社会保险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至于涉及到双边的一些优惠问题,我们会通过双边谈判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