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发布会
2016-01-06 |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发布会现场

  [肖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10:05:41

  [肖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郑新俭厅长。我是新闻发言人肖玮。首先由我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10:06:26

  [肖玮]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10:06:46

  [肖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取得初步成效。10:07:24

  [肖玮]

  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高检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先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对开展好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后,高检院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此后,高检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统一批复。10:07:53

  [肖玮]

  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各试点省级院及时召开会议,由省院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加强向地方党委、人大的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三是加强与法院之间的联系,对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审理等程序问题形成初步共识,湖北、吉林、安徽等省级院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适用法律相关问题与省高级法院会签规范性文件。10:08:16

  [肖玮]

  四是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就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协作机制。五是加强对试点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提升公益诉讼实务能力。10:08:38

  [肖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高检院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与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反复沟通取得共识后,经高检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于今天发布。10:09:43

  [肖玮]

  《实施办法》共四章58条,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对《试点方案》规定比较原则的,作了进一步解释;对《试点方案》没有规定而实践需要予以规范的,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对诉前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确保试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开展。10:09:54

  [肖玮]

  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一)案件线索情况: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一直将结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收集案件线索作为重中之重。一是通过各种途径突出强调收集线索的重要性,要求各试点检察院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发现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二是对重点案件线索及时批转督办,从中发现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10:10:28

  [肖玮]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公益诉讼线索总体情况,对各地好的做法经验及时予以推广。四是加强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形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合力。五是上级院加强对线索收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高检院民行厅赴各试点省份,重点听取线索情况汇报。10:10:52

  [肖玮]

  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31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5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10:11:23

  [肖玮]

  (二)诉前程序开展情况。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设立诉前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为确保诉前程序取得实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的要求,严格履行诉前程序。10:11:47

  [肖玮]

  一是做好调查核实,增强诉前程序的准确性。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获取明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增强诉前程序的准确性。一方面,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如通过调阅行政执法的卷宗材料、联合环保部门到污染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搜集固定证据材料。另一方面,对法律依据进行调查核实。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所应履行职责的范围,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界定,为向相关部门提出督促履责的建议提供依据。10:12:22

  [肖玮]

  如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安监局依法履行职责一案中,在查实了安监局与环保局之间的职能区分的基础上,对安监局的不作为进行了依法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10:12:37

  [肖玮]

  二是找准切入点,增强诉前程序的针对性。诉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在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行政机关充分采纳,客观上促进了依法纠错或履行职责。如在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中,建议行政机关对污染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损害扩大,建议对污染企业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建议对污染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建议对相关案件线索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等等。10:13:23

  [肖玮]

  三是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确保诉前程序的实效。实践中,被监督的行政机关虽在规定时间内对检察建议予以回复,但有的回复内容针对性不强、整改措施不具体,有的即使整改措施很全面,但在具体整改中并没有落到实处。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对已发出的检察建议的回复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不定期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染企业进行回访,对污染区域进行复查,确保诉前程序发挥实效。10:16:59

  [肖玮]

  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经过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33件案件中,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有6件,回复不起诉的有9件,辖区内无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有18件。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212件案件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118件,尚未到1个月回复期限的有64件,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30件。10:17:09

  [肖玮]

  (三)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试点方案规定,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分别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目前,针对经过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案件中无符合条件社会组织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不起诉,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案件中行政机关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情形,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人民法院均已立案,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10:17:36

  [肖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高检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汇总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重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派工作组赴相关试点地区进行督导,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与当地检察机关一起研究分析案情,认真分析研判提起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预案。10:18:01

  [肖玮]

  二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汇总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帮助排除干扰阻力。10:18:16

  [肖玮]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中期报告、提出立法建议等工作。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汇总分析问题,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期报告的相关工作。在试点期限届满前,提出需要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10:18:32

  [肖玮]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试点开展以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新闻媒体朋友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将取得更多的成效。我通报的内容先到这里,谢谢大家!下面进行答记者。10:19:38

  [人民日报记者]

  谢谢发言人,我是人民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近日,环保组织对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案提起的公益诉讼被地方法院驳回,表明环境公益诉讼还存在很大难度。检察机关对于公益诉讼的严格审查是否提高了公益诉讼的门槛?未来是否会普及并形成惯例?检察机关如何平衡公益诉讼与法律监督的职责?10:22:21

  [郑新俭]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是否会提高公益诉讼的门槛这个问题,检察机关对所提起的公益诉讼履行审批程序,是试点阶段为了规范行使检察权,保证试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并不会提高公益诉讼的门槛。至于以后会如何,我们会根据试点进行的情况来进行总结,然后再来确定。10:23:31

  [郑新俭]

  关于如何平衡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职能的问题,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提起诉讼与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两种主要形式。就提起诉讼而言,这是对不遵守法律的机关、法人和公民个人进行的法律监督。通过提起诉讼将案件交由法院裁判,通过裁判追究相关机关、法人和公民个人的法律责任,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10:25:38

  [郑新俭]

  而检察机关行使诉讼监督职能,是对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进行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通过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人民法院诉讼活动依法进行,从而保障公正司法。因此,提起公益诉讼和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如何协调好这两种法律监督,最主要的就是要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就是怎么平衡,我们感觉就是要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达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我就回答到这里。10:25:50

  [经济日报记者]

  我是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检察院都是从影响本地区人们生产生活、反映强烈的问题摸排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将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作何处理?履行诉前程序纠正违法的情形都是什么情况,没有回应的会受什么惩罚?试点以来,在最高检报审的案件有多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有多少?10:27:21

  [郑新俭]

  谢谢你的问题!关于检察机关对发现的线索如何处理的问题,检察机关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逐件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我们进一步确定是否属于试点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对于符合试点要求的案件线索,积极进行诉前程序的相关工作,这是两个步骤,第一步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点,对线索进行认真审查,属于试点范围的我们就开展诉前程序。10:28:56

  [郑新俭]

  如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遭受侵害,那么检察机关就依据规定适时提起公益诉讼,这是关于线索的处理。这是一个方面,就是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相关的要求,那么对不符合试点要求的,如果属于法律监督职权范围内的线索,我们也将根据情况依法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说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10:29:46

  [郑新俭]

  至于履行诉前程序的情况,刚才肖玮主任也做了介绍。我这里着重介绍一下监督和纠正的情况。通过诉前程序纠正违法或督促履行职责的,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中,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其纠正表现为:对污染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损害扩大,对污染企业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污染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对相关案件线索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等等。10:30:07

  [郑新俭]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中,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其纠正表现为:追缴国有土地受让方欠缴的出让金,对已经违规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按规定注销、收回国有土地,等等。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分别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关于这个情况刚才肖玮主任也介绍了。我就回答到这里。10:30:39

  [新华社记者]

  谢谢发言人。我的问题是,检察机关如何掌握、获取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开展试点工作还面临哪些困难?为使公益诉讼取得更大进展,还需要什么配套机制?10:32:16

  [郑新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由于公益诉讼是一个新生事物,上次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我说过两个困难,一个是公益诉讼没有现成的经验,二是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10:35:01

  [郑新俭]

  如果说困难,也就是这两个方面带来的一些困难。比如说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任务,一些具体程序问题还有待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和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履顺。另外,检察机关人员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办案新要求,等等。这是公益诉讼在推进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10:36:13

  [郑新俭]

  为了推进试点工作的进行,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比如,在公益诉讼中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说提起公益诉讼,你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其中有请求赔偿损失,那么这个损失怎么确定,需要评估鉴定,现在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需要评估鉴定费用,这个费用谁来承担、怎么出?诸如这样的一些机制、一些制度的完善,当然试点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试点中,我们要进行不断的尝试,从而发现问题、从而探索经验,在这个基础上去完善相关的机制,最终推动依法的完善。谢谢。10:38:01

  [上海法治天地记者]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设有诉前程序。试点以来,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与过去比有哪些变化?10:38:51

  [郑新俭]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我们试点方案里设置了诉前程序,这是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以及我们试点方案的规定,在发现的线索中,如果说属于试点范围的,我们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了诉前程序的相关工作。诉前程序相关工作也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个在试点方案当中是支持督促相关的公益诉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这个方面我们进行的还是很不错的,其中主要是行政公益诉讼,这里的诉前程序就是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10:42:10

  [郑新俭]

  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一制度设计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我在前面回答时也提出这个,就是督促行政机关在内的组织、公民、个人共同承担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责任,尤其是行政机关应该自行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对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43:02

  [郑新俭]

  从目前的情况看,试点以来,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体现出回复更及时、采纳率更高、实际效果更好的新情况、新变化,这些变化的产生与行政机关面临被检察机关起诉而增强纠错或履责的能动性有关,体现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10:43:52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民间团体是公益诉讼的主要组成部分,请问检察机关是否考虑加强对民间团体公益诉讼权益的保护?又如何依法推动民间团体在公益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刚才新闻发言人也谈到,我们下一步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中期报告,提出立法建议,有没有什么计划?谢谢!10:46:34

  [郑新俭]

  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综合一下回答。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中设置了前置程序,而前置程序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赋予民间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样的资格,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集中在民事公益诉讼里面。10:48:51

  [郑新俭]

  在试点方案里面,我们在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里,设置了一个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这个诉前程序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法律赋予的那些社会团体,发挥他们的作用,来共同为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中,我们尽可能去发挥包括这些民间团体在公益诉讼这个当中的主体作用,依法督促和支持这些主体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包括建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49:57

  [郑新俭]

  比如说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加工场场主焦某将电镀后的液体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至雨水沟,电镀产生的废水重金属镍超标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11月6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环境基金会发出建议其起诉的检察建议。11月8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书面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决定近期对焦某污染环境一案提起公益诉讼,并请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效果还是不错的。10:50:35

  [郑新俭]

  我这里是举个例子,其他地方也有这样的情况。应该说,检察机关在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是尽可能的考虑调动社会其他方面的积极因素来共同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10:50:48

  [澎湃新闻记者]

  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中,收集证据可能是比较有困难的一块。目前,地方检察院在收集证据方面主要有哪些方式?10:51:06

  [郑新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公益诉讼提起的时候是检察机关来收集这些证据。确实,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一环。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检察机关对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损害后果等方面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也要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10:52:01

  [郑新俭]

  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调查、核实相关证据等多种方式。我们主要采用的方式有:调阅、复制有关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违法行为人、行政机关相关人员、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证人等;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咨询专业人员、相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对专门问题的意见;委托鉴定、评估、审计;勘验物证、现场,以及其他必要的调查方式。10:52:18

  [郑新俭]

  这些是我们收集证据的类型。在我们提起公益诉讼五件案件当中,也有材料,我们里面就包括询问相关专家的意见、进行鉴定等等,这些方式也都得到采用,还有调查书证、物证等等方式。我就回答到这里。10:52:32

  [法制网记者]

  刚刚郑厅长介绍了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我想问一下,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10:52:53

  [郑新俭]

  谢谢,好象刚才有一位记者也提到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这里一并回答。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这是试点和下一步完善制度的立法法的相关规定。10:54:13

  [郑新俭]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正是为了积累经验,为修订法律提供参考。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开始做了,因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5起,里面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需要和法院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这个也是一个总结经验的过程。那么试点结束后,对经过实践检验的、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因为现在试点工作刚开始,应该说很多工作都需要下一步来做。10:54:35

责任编辑:董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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