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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发言人能为城市撒播阳光
2013-07-04 来源:

  27日至28日,为进一步提高潮州市新闻(网络)发言人的新闻素养和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能力,提升新闻发布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新闻(网络)发言人制度深入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全市新闻(网络)发言人培训班”,组织我市200多名新闻(网络)发言人及新闻(网络)助理集中培训(详见本报6月29日第1版)。

  国家将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是对公众的一种信息公开的承诺。其宗旨是把既定的事实客观、真实地告诉公众。新闻发言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及时回应公众和媒体的提问,单位内部人员也有义务保证此制度的顺利实施。新闻发言人已成为政府部门发布信息、回应民意的代表,成为沟通连接部门与群众的重要桥梁。

  在今天,新闻发言人不能是只为部门利益服务的、精于言辞的“辩护律师”;也不能沿袭着“少说、不说为佳”规则的“保守派”。因为,发言人如果只靠卖弄口才和诡辩能力,只用空话、官话甚至是谎话敷衍搪塞公众,而不发布出真正“有料”的真实信息,其开口的结果就有可能“很难看”。就像曾经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虽然第一时间与公众展开了沟通,但不当的言辞,使其发言弥漫着“权威发布、不容置疑”的傲慢,以致引爆了原本积蓄已久的公众情绪,“流传”下极具讽刺意味的“高铁体”网络流行语。

  发言人身负的责任,要求他们必须具有“双专业”的能力——对部门内部,要熟悉本部门运转流程、掌握足够多的本部门业务知识;对外面向公众,要学会如何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告知真相,并对公众疑问真诚回应。因为发言人既要服务于部门,学会代表本部门公开发声,更要服务于公众,追求真相、并学会将真相准确、及时、全面传播出去。

  当前许多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往往是由部门工作人员“兼任”,他们对本单位业务知识的了解一般不成问题,而对于新闻规律、公众心理的了解则较为欠缺。通过必要的培训,让发言人掌握传播规律和新闻规律,可以使他们在面对媒体、面对公众时,更有效地公布信息和与民互动,展现更加专业、真诚的部门形象。

  新闻(网络)发言人制度的健全,离不开发言人队伍能力的支撑。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一个发言人展现的是一个部门的形象和服务公众的态度,而发言人的群体形象,则共同展现了一座城市政务公开的程度,展现出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光照程度”。

  专业的新闻(网络)发言人,通过及时、有效、准确的“发言”,公布信息、传播真相、回应质疑,是一个撒播阳光的过程:发言人的及时发布,是照亮事态发展路径的阳光,是让“围观群众”了解真相的阳光,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当发言人以值得信服的专业形象、乐于交流的真诚态度出现在公众面前,他们已经首先在人们心中撒播下阳光的种子。而当质疑总能得到回应,谣言就无处滋生;当真相总能为人知晓,谣言就会不攻自破。当发言人摆到公众眼前的事实总是坦荡荡的,每一个人的心中便不会暗生猜忌,而会充满阳光。而当一个城市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运转迅速灵活,那么这座城市也将散发出政通人和的阳光气息。

  (来源:潮州日报  作者:刘宜洁)

[责任编辑: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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