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产业发展,高新环保。新城作为绍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现代产业示范区的大平台,我们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制造业先行,现代服务业、观光生态农业同步积极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集聚,统筹构建绍兴滨海新城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期启动区块将重点发展节能电光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机械装备产业、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等,坚决限制高能耗、高排放、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进区。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立足特有的区位优势,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信息科技、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商贸、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协调推进高效生态农业,把现代农业作为新城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节生态,是新城重要的产业特色。要充分发挥新城农田资源、水资源丰富的优势,突出生产、休闲、展示、实验的功能,积极推动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发展。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委托浙江省发展规划院编制完成了《绍兴滨海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8月18日,陈敏尔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被列入了全省“十二五”重点布局的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之一,并首批通过了产业集聚区规划的评审。同时,我们按照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细化了37平方公里启动区块产业布局,规划了新材料产业园、节能电光源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信息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照明及包装产业园等六个特色产业园及一个综合配套服务区,为下一步产业项目进区做好了规划选址准备。
构建新城现代产业体系,招商选资工作是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思路,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园中园”、“城中城”等联合开发模式,通过代理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等方式,强化责任制考核,集聚一大批符合发展导向、具有发展前景、拥有强大带动能力的大项目、优质项目,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发展,确立滨海新城在浙江海洋经济产业带中重点产业集聚区的地位。
四、创新体制,优惠政策。新城实行“市县合作、共同开发”的体制,由绍兴市、绍兴县、上虞市组建联合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十年内封闭运作,十年后按比例分享。同时,实施“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行政审批机制,绍兴市和上虞市各部门在辖区的管理职权(其权属范围内),通过委托授权、“见章盖章”、“见文发文”等方式,授权新城管委会相应机构直接履行。并参照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权限,在新城设立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国地税办事处等派出机构,赋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同等审批管理权限。对江滨区域内的沥海镇实行委托管理体制,由上虞市委托新城管委会统一管理。
同时,绍兴滨海新城财政按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独立运作,并设立金库,江滨区域产生的一级地方财政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十年内全额返还,支持新城开发建设。对鼓励类投资项目,在税收、地价、规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项目办证类收费实行“零规费”管理;用地在签订进区协议的基础上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基准地价低于上海、杭州、宁波等周边地区;对世界500强企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相关激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绍兴滨海新城自今年3月初筹建以来,我们扎实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已于7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等“一办五局”;各项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概算总投资24亿、总长度28公里的“十路三桥”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正在抓紧推进,下半年还将开工建设一批市政重点工程,总投资11.7亿元,路(桥)总长30.6公里;产业招商工作逐步推进,多彩华侨城旅游综合开发、节能电光源LED、生物医药、碳纤维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洽谈;“充分授权、就地办结”的行政审批机制及沥海镇委托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公安、国土、环保、工商、国地税等派驻机构基本筹建到位,新城已经具备了承接项目建设的各类先决条件。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绍兴滨海新城是一块充满着机遇和希望的开发热土,我们将敞开热情开放的宽阔胸怀,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共创新城美好未来。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