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发展60年新闻发布会
2009-10-08 | 来源:

    时间:2009年09月30日15时00分

 

    发言人:浙江省农业厅

    简介: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9月30日下午15:00,浙江省农业厅介绍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农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非常高兴在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六十华诞前夕,借助省政府新闻办平台,向大家通报、发布60年来浙江农业的发展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浙江农民改革创新、奋发创业的60年,也是浙江农业、农村大地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60年。60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转轨,勤劳智慧、自强不息的浙江农民,以敢为人先、只争朝夕的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走出了一条富有时代特征和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子,推动了农业从资源小省向效益农业强省的历史跨越。总结60年来的浙江农业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发展历程看,实现了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向“一优两高”农业、效益农业进而向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的历史转变。60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时代脉搏,紧密结合浙江实际,不断革新农业新的内涵,赋予新的发展活力。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立足解决温饱,推行种植制度改革,努力多种、多产,198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积极引导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多种经营,率先在全国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1992年起又率先推进了农业市场化改革,提出了大力发展“一优两高”农业;1998年出现了“增产不增收”、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的决定,鼓励农民“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什么来钱种什么”;面对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推进,以及农业受到资源环境制约的日益凸显,2004年,又作出了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决策部署。综观60年的发展历程,浙江农业在发展理念上经历了立足保障供给向增加农民收入进而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

    二、从供给格局看,实现了农产品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进而向丰年有余的历史转变。相对于其他省区而言,浙江农业资源禀赋不足,人多地少矛盾比较明显。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全省农产品供给处于长期短缺状态。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和农业生产力的加快发展,农产品供给格局发生深刻变化。60年来,全省人口从1949年的2083万人增加到5120万人,人均耕地却下降了一半,但主要农产品产量实现大幅增长。1949年到2008年,粮食总产从430万吨提高到776万吨(历史最高的1984年为1817万吨),2008年肉类、奶类、茶叶、水果产量分别是1978年的4.0倍、6.0倍、2.7倍、51.2倍,禽蛋产量达到61.5万吨,蔬菜产量达1725.9万吨。

    三、从产业结构看,实现了从以粮为纲向多种经营进而向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历史转变。60年来,随着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省农业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从1949的14亿元(均按当年价计)提高到1780亿元,农林牧渔比重从1949年的81:5:11:2调整为2008年的46:6:24:23,近年来农林牧渔服务业逐步兴起,2008年其产值达到33.3亿元,富有资源特色和比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初步形成,2008年蔬菜、畜牧、茶叶、果品、蚕桑、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村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的77%。茶叶产值、水果产值、花卉苗木面积、蚕茧出口额均居全国第1位。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业得到快速发展。2008年底,全省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3419家,实现加工产值1192亿元。

    四、从生产方式看,实现了从靠天吃饭、依靠人畜劳动力的传统方式向水利化、机械化、设施化的历史转变。新中国成立前30年,浙江农业依靠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机械化、良种化等技术改进,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60年来,全省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由190元提高到26713元。到2008年底,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排灌面积分别是1949年的1.7倍、10.5倍和62.8倍;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了2331万千瓦,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3.8%,粮食亩产由1949年的98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407公斤;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30.5万亩,蔬菜、水果、畜禽养殖等设施化水平明显提升,有力提高了抵御自然能力和比较效益。

    五、从流通体制看,实现了从高度的计划集中区域、部门垄断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历史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1979-1984年,农产品流通体制由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初步松动。1984年底,浙江基本取消主要农产品指令性计划指标。1985年将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改为国家定购。1993年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2001年在全国率先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农产品流通全面市场化。此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发展外向型农业,农产品贩销经纪人、批发市场建设和国际贸易得到快速发展,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快向“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推进。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成为农产品流通和集散的主渠道。到2008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577个,交易额1040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3.7倍和142倍,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5个。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农产品出口数量极少。改革开放30年期间,我省农副产品出口增长150倍,由1979年的5090万美元提高到2008年的76.8亿美元,形成了农产品出口主体、产品、方式和市场的“四个多元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左右来自出口农产品带动。目前,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达到4921家,茶叶、水果罐头、蜂产品等出口额居全国第一位,出口市场主要包括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俄罗斯、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遍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

    六、从经营制度看,实现了从集体经营向家庭承包经营进而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历史转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农业生产关系实行了多次重大改革,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私有制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到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进而到市场化为取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1952年,全省100%的乡、100%的土地实现了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1951年到1958年,先后经过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发展,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8月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改革开放以后,我省积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4年,99.5%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社分开的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普遍建立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以及农民分工分业,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等形式的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发展快速向着“二次飞跃”迈进,农业新型主体加快发育,国际国内合作不断加强。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601万亩,占总承包耕地的30.4%,涉及流出土地农户309.9万户,占家庭承包总经营户的33.3%;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628家,入社农户60.3万个,带动农户370.4万个,占全省总农户的38.2%;有各类种养业大户21.7万户,农产品营销大户、经纪人24万多户。农业龙头企业数5883家,销售收入1955亿元。1200多家企业、40多万农民在省外建立农产品基地2400多万亩,举办农产品加工企业802家,开设农产品专卖店等3600多家。83个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境外承包耕地35.3万亩,取得森林采伐权337.5万亩,对外投资1.9亿美元,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七、从基础地位看,实现了从农业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支撑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历史转变。60年间,浙江城乡、工农关系经历了从强化二元结构到突破二元结构,向自觉统筹城乡发展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国民经济处于一穷二白的崩溃边缘,国家为保障城市发展和工业化,长期以来依靠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来支持。同时,农业又为城市化提供大量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随着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新方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科学发展新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作出了“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我省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为解决“农业弱质、农村落后、农民弱势”问题,中央连续6年(2004年至2009年)出台支持“三农”发展的1号文件,各级党委、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措施,多层面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达到177.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8元,比1949年增长196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3%,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60年来浙江农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既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探索了建设现代农业的有益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始终把尊重农民创造、促进农民发展作为前提条件。尊重农民群众的主力军地位,注重把保护好、调动好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培养农民创业才干,保护农民劳动成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潜能,在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中实现农民全面发展。

    始终把顺应发展要求、创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要求。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准确把握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趋势,根据不同时期农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不断赋予新的发展理念,优化农业和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和内涵,满足城乡居民对农业多元化的需求。

    始终把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内源动力。主动把握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大势,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以生产关系的变革为先导,着力消除农业发展的制约瓶颈和体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土地经营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跨出浙江发展浙江,实现了从区域封锁、部门垄断的自给自足农业向全方面、多层面的开放型市场农业转变。

    始终把强化基础地位、推进统筹发展作为根本方法。坚持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不动摇,正确处理好工农、城乡、区域和内外等关系,自觉遵循“两个趋向”基本规律,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工作方针,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注重在统筹发展中加强农业,注重在对外开放中保护农业,实现了农业从独立的产业部门向工农互促、协调发展的格局转变。

    今天,浙江农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紧紧围绕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全面进步,进一步加大农业主导产业升级、生产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改造、农业服务优化和公共管理创新的力度,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也相信,浙江农业必将沿着昨天的足迹,走出新的天地!(文章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王成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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