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检测状况”新闻发布会
2013-05-16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5月16日(周四)上午10:00在浙江省新闻发布厅(之江饭店会议中心3楼)举行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统计局副局长黄建生,省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陈玉国,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郑瑶出席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并答记者问。

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

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统计局

(2013年5月16日)

    为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50号)和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2011〕93号)的部署,2012年省残联、省统计局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734个乡镇(街道) 2452个村(社区)的16179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的监测分析,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81.5%,比上年度提高6.2个百分点,其中贡献值较大的指标分别是康复服务、义务教育、养老保险覆盖率和电脑拥有量等。2012年残疾人生存状况小康实现程度和发展状况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92.2%和76.0%,比上年度分别提高11.6和4.3个百分点,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状况不断改善,并向小康目标稳步迈进,但离实现残疾人小康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现将监测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99元,比上年度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0718元,比上年度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3.9%。

    二、残疾人家庭支出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3009元,比上年度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8%;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9859元,比上年度增长19.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7.2%。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1%,比上年度下降3.1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7%,比上年度下降0.7个百分点;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258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9.8%,比上年度高0.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2472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5.1%,比上年度上升0.9个百分点。

    三、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为33.6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1.3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45.4平方米,比上年度提高1.0平方米。

    四、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36.6度,比上年度增加0.1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29.0度,比上年度增加6.0度。

    五、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状况

    2012年度,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55.7%,比上年度提高1.9个百分点;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9.3%,比上年度上升1.8个百分点。

    2012年度,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例为95.2%,比上年度上升1.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8.4%,比上年度上升9.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2%,比上年度的高7.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0%,与上年度的95.9%基本持平。

    六、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

    2012年度残疾学龄儿童(6-15岁)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76.6%,比上年度上升7.5个百分点。

    七、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比例

    2012年度,54.8%的持证残疾人获得了康复服务。其中,有79.9%的符合适应指症的残疾儿童获得抢救性康复。

    八、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2012年度,有13.5%的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活动,27.5%的残疾人偶尔参加,59.0%的残疾人从未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与上年度相比,经常参加社区活动的残疾人的比例上升2.5个百分点。

    九、残疾人需求分布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34.7%、10.7%、33.5%、21.0%;农村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41.4%、9.5%、31.9%、17.2%。与上年度相比,除教育救助需求基本持平外,其他救助需求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情况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包括“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有44.1万人(次)得到保障和服务,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康复、基本照料等保障和服务水平。监测数据显示,残疾人对共享小康工程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占85.6%,表示“一般”的占14.2%,有0.2%残疾人表示“不满意”。

    注:2012监测年度为2011.11.1—2012.10.31。

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

主要数据说明

    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有效举措,特别是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我省的举办,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加快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断改善,小康实现程度逐年提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残疾人实现共享小康目标任重而道远。

    一、监测指标与样本抽取情况说明

    我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内容,采用中国残联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残疾人生存状况、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三个方面17项指标。监测样本的抽取综合考量了残疾人的城乡比例、年龄结构、残疾等级和残疾类别,由省统计局、省残联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的方法在二代残疾证数据库中抽取。样本框与第二次浙江省残疾人抽样调查所测算的比重基本一致。在入户调查过程中,严格控制失访比例。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734个乡镇(街道) 2452个村(社区)实际监测样本合计为16179人。

    二、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

    监测数据显示,从家庭情况看,家庭户规模、在婚率略有上升。2012年度残疾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2.99人左右,与上年对比(2.98)基本持平。2006年到2012年,调查数据反映18岁及以上残疾人的在婚率(指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比例之和)由60.2%上升为67.0%。

    三、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残疾人家庭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99元,比上年度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0718元,比上年度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3.9%。

    从住房面积变化看,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为33.6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1.3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45.4平方米,比上年度提高1.0平方米。

    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比例在高位稳定。监测数据表明,2012年度,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例为95.2%(含农村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度上升1.9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2%(含城镇职工参加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度提高7.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0%,与上年度的95.9%基本持平。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为79.0%,比上年度上升1.6个百分点;2012年度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8.4%,比上年度上升9.3个百分点。

    残疾人家庭电话、彩电拥有率普遍上升。监测数据显示,无论城乡,浙江省残疾人家庭的家用电器拥有量普遍上升,尤其是手机或小灵通方便了残疾人与外界交流、彩电增长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农村每百户残疾人家庭彩电拥有率由2008年的65.0台提高到2012年的119.8台,增长0.8倍;同期城镇从92.1台提高到141.8台,增长0.5倍。农村残疾人家庭固定电话、手机或小灵通拥有率从2008年的82.1部,提高到2012年的199.0部,增长1.4倍;城镇从122.5部提高到236.5部,增长0.9倍。农村每百户残疾人家用电脑拥有量由2008年的3.7台提高到2012年的26.4台,增长6.1倍;城镇从13.3台上升到53.3台,增长3.0倍。

    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逐年增加。月人均生活用电量,既反映的是家庭电气化程度,也是反映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2012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36.6度,比上年度的36.5度增加0.1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29.0度,比上年度增加6.0度。

    四、残疾人共享小康稳步推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残疾人的小康总体实现程度逐年提高,且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了我省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受益于发达的经济水平,也与我省开展“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密切相关。需要说明的是:因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资料尚未公布,故暂用2011年度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相比。

    2011年度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2007、2008、2009年、2010年度和2011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别是62.3%、64.6%、68.0%、71.9%和75.3%,与同期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相比,分别高出15.5个百分点、14.1个百分点、14.5个百分点、14.5个百分点和12.2个百分点。

    浙江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是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的1.5倍以上。监测资料显示,2011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501元,是全国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7.7元的1.5倍;浙江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为9210元,是全国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5998.2元的1.5倍。

    2011年,浙江城镇残疾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残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5.9%和77.4%,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和42.2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1.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83.5%,和全国83.6%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我省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我省农村残疾人中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为9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说明全国各省农村残疾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行,浙江出现了波动。

    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生活用电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度,浙江省城乡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分别为36.5度和23.0度,比全国城乡平均水平分别高5.3度和7.5度。

    五、残疾人生存状况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明显,仍然是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难点

    浙江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到2015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浙江省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11年,我省全面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为96.9%,且连续两年达到95%以上,表明惠及全省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已经基本建成。而2012年度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81.5%,比2011年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低15.4个百分点,与去年相比差距在不断缩小。

    城镇残疾人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8669元,相当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的54.1%左右;农村残疾人家庭的人均纯收入10718元,相当于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14552元的73.7%左右。

    浙江省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76.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3.3个百分点。从残疾学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因看,有73.8%的残疾学龄儿童因自身原因,没有接受或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居首位;有10.8%的学龄儿童因家庭附近无特殊教育学校或因学校原因未能接受义务教育,居第二位;有15.4%的儿童因其他原因未能接受义务教育,列第三位。

    残疾人就业比例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2012年度在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生活能够自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为55.7%。2012年度,全省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9.3%,高于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01%的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潘颖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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