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举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发布会
2017-08-17 |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新华网记者:

  “探索按照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延长收费年限的原则,适时适度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这一举措下步是如何考虑的?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苏永忠:

  (一)根据《价格法》、《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西部地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目前,国家正在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有可能涉及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待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完成后,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审核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不断提升高速公路收费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都市时报记者:

  目前,云南工业企业普遍反映成本高,请问新的《实施细则》对降低工业企业成本方面有哪些突破性举措?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小荣:

  长期以来,我省工业企业反映成本偏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用地成本高。2016年我省工业用地出让均价为20.9万元/亩,比相邻的贵州(13.8万元/亩)高7.1万元/亩,比广西(14.6万元/亩)高6.3万元/亩。二是融资成本高。省内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左右,我省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综合年利率高达12%。三是物流成本高。我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国家平均水平约15%,我省达20%左右,高于国家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四是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有关部门和地方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仍然较多,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程序繁杂、环节多、效率低等现象,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是云南振兴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接续的关键所在,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大计,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实施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强化贯彻落实,就是要进一步体现省委、省政府更好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力度,凝聚全社会对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共识;就是要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切实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推进工业强基,为云南产业,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务实的政策环境。

  这次的实施细则在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力度空前,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的政策突破:

  一是降低工业用地成本。重点突出清理规范用地计提资金、降低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稳定土地取得成本等内容。

  二是实施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政策和奖励政策。区域工业用地开发上体现地区差异;以依法依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业用地出让金为前提,在基准地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等因素,对工业企业进行用地奖励;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类别的项目用地归为工业用地。

  三是保障工业用地供给。逐步增加年度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占全省土地出让面积的比重;省国土资源厅保证全省年度前100个重点工业项目新增用地指标;盘活工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四是支持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鼓励支持工业园区所在地采取“订单式”统规统建用于企业入驻的生产性用房;实现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工业发展重点地区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代投设备等多种方式,支持本地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五是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在现有支持工业发展财政资金基础上,新增专项安排企业做优做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

  六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滇越国际铁路联运等,对铁路大宗出省工业制成品给予补助;对办理使用ETC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探索按照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延长收费年限的原则,适时适度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七是建立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盘活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的财政资金、联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工业发展重点地区财政出资建立相应的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明确风险补偿资金对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额度最高可达50%。

  八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主要包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重大工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中的合法合规承诺事项等方面内容。

  九是建立年度工业政策落实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规范系统的工业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将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纳入州(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在创新创优中单列为二级指标,并给予不低于2分的加分激励。

  云南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实施细则》提出“综合考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业性质、科技含量、就业岗位数量、纳税额、产业等因素,对工业企业给予奖励”的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举措。这一政策出台出于什么考虑?对推动工业发展有什么实质性作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助推工业经济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全面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八大产业”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我省的经济增长主要还是靠投资,工业还是短板,本条政策着眼于“差别化”的“降成本”,切实降低工业企业土地投资等门槛,拿出政策和资金两个“干货”,力求整体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积极为工业企业注入发展动力。

  工业项目和用地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工业项目投资、生产、成本及利润回收周期比较长,其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持续投入、持续产出的过程。二是工业项目投产后的税收是地方财政长期收入的重要来源;三是工业项目还承载着诸如解决就业、社会事业等更为重要的社会需求。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对工业项目及用地不能完全按其他产业用地的方式来管理,设计出台第五十四条,就是应对以上特点,对位施策。

  第一,进一步降低了工业用地成本。对于工业项目用地,我省允许按成本价出让,地方政府可以综合平衡区域土地开发成本,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土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向工业企业提供更低成本的土地,降低工业用地门槛,让企业将有限的资金和精力聚焦到生产运营上,切实支持工业项目发展。在成本价供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投资强度、科技含量等多因素挂钩奖励,以鼓励企业以投资增加、技术提升等方式,减少对土地的大量占用消耗,减少工业企业的用地总成本。

  第二,强化了工业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正向激励。对新增工业项目,更注重引进优质项目。此条政策改变过去招商引资“一窝蜂”,项目质量参差不齐的做法,在以成本价提供项目用地的同时,将与工业项目品质,决定项目能否长期发展,对地方能否能作出更加积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贡献关联紧密的投资强度、产业性质、科技含量、就业岗位、纳税额、产值等因素纳入管理视野,形成项目梯次,对投资大、科技含量高、能很好消化吸纳地方剩余劳动力等条件优越的实力企业,给予比较优惠的政府资金奖励;对品质差的项目,则不予奖励,不予引进。一方面,可以较好地吸引大企业、大项目、高科技企业等到云南投资建厂,对全省工业化发展形成龙头带动效应;另一方面,对有潜力提升技术、提升管理的企业,在申请用地时,也可以激励其提质升级,为自身赢取奖励,也为地方提供更好优质的项目和产品;再一方面,目前我省的工业项目,中小企业投资还比较多,这些奖励,也可以对企业的生产资金起到一定的补贴作用,对其健康发展形成支持;最后,挂钩激励也将促使工业企业集约用地、科学发展,有利于减少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与此同时,对地方政府而言,本条政策明确了扶持工业发展的具体路径,也有利于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为其改“求商”、“招商”为“选商”增加主导权。

  目前,外省和我省的一些州(市)、县(区)、开发园区已经在实施此类政策,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省级层面,进一步明确规范全省的做法,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工业健康发展的决心,是《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各项政策措施中的一个重要红利。

  中国新闻社记者:

  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是国家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刚才的文件解读中提出“对引入社会、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PPP项目,按规定给予以奖代补的创新性举措”。请问这项政策措施如何兑现落实?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晓静:

  为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2016年,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财金〔2016〕54号),对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示范名单的项目,以及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项目进行奖补。2016年拨付PPP项目奖补资金19395.3万元,对16州(市)共96项目给予奖补,其中,示范项目奖励资金17400万元,项目咨询费补助1995.3万元,进一步助推各地PPP项目规范操作、落地实施。

  2017年,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省财政厅对奖补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金〔2017〕47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以奖代补资金分为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和综合以奖代补资金。其中,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后,对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基金的PPP项目进行以奖代补,促进项目落地、规范实施。奖励标准如下:

  (一)引入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按上年度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引入民营资本作为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按照上年度民营资本资本金到位金额不高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项目,根据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分别进行奖励。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的项目,按照上年度化解债务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或有债务的省本级项目按照化解债务金额不超过0.5%的比例给予奖励,州(市)项目按照化解债务金额不超过0.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使用云南省PPP基金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方上年度承担的PPP基金融资利息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PPP项目可累计享受引入社会资本奖励、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奖励和使用云南省PPP基金补助,单个项目年度累计以奖代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云南信息港记者:

  2016年以来,云南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新《实施细则》施行有望为企业带来多少改革红利?

  曾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成本工作,自2016年从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打好降成本“组合拳”,着力在降低用能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降税减费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2016年5月,我省率先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5号),2016、2017年两年都出台了“22条稳增长政策措施意见”,其中对降成本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安排,昨天刚出台了《云南省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11方面提出了75条政策措施。这些举措将为实体经济企业轻装上阵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6年至今为我省共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近1434.39亿元,其中2016年减负834.79亿元,2017年1-7月减负599.60亿元。从减负构情况看,2016年至今,共降低企业税负953.10亿元,降低企业用能(重点是用电)成本135.14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40.26亿元,降低企业人工成本66.82亿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64.32亿元,降制度性交易成本26.67亿元。随着《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2017年有望超额完成全年为企业减负7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的政策解读提到“支持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和“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两项支持工业发展的创新性政策措施,能否解释一下“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的概念?实施“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政策能给工业企业发展带来什么好处?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袁国书:

  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对所有企业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是改善园区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招商引资氛围,打造产业聚集平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的有效措施,对当前我省巩固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八大产业都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措施,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打造全省经济增长新引擎,全面完成今年工业经济攻坚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加大对企业做优做强奖励力度政策旨在进行精准支持,不搞大水漫灌,不撒胡椒面,通过实行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对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质量品牌建设、加快制造模式创新、支持增强核心竞争优势、鼓励企业对标定位做优做强、推动我省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中国制造2025云南行动、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加大奖补力度。

  在政策制定中,我们对国内一些省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做法进行学习借鉴。如《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贵州省支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有关措施》等,均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各个角度对工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进行支持,这也是目前从国家到地方政策设计的总体趋势。我省在制定政策时,着力突出从以下方面扶持企业做优做强:一是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方面实行奖补。二是从企业技术创新,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方面进行奖补。三是与中国制造2025政策对接,对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四是对列入国家、省级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奖励。五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奖励。六是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深入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以及“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给予奖励。七是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制造,对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奖励。文件出台必定会对我省致力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的企业,行业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建设等产生更精准、有效的扶持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在降低成本税务方面要承担一系列的措施,我们也知道每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对财政年度是有目标要求,财政收入主要构成部分是税和费,一方面你要降,一方面你要把目标实现,这两者之间有没有矛盾?第二大幅度降低税费,是否已经给吃紧财政增加难度?

  赵晓静:

  这是我们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你的问题已经包含了答案。这是一个算长远账和算眼前账的关系问题。近几年,全省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压力巨大,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和各相关部门一道每年都努力完成了既定的收支目标任务,特别是努力做到了“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很不容易。至于说我们推出一系列的降费减税政策,对这个带来的影响,要从长远角度算,要从政治站位上看。从长远观点看,这是改革必须要付出的成本,是改革的综合成本在某些行业领域里面的具体体现。我们只有按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三个战略定位的要求,努力培育好发展的内生动力,云南省才能实现跨越发展,才能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在这个目标导向下,我们既要算眼前账,也要算长远账,我们会克服这些困难。关于降税减费,云南也是在同步执行中央要求,目前对“降成本”的作用非常明显,我们也相信这将为我们带来长期的收益、综合的收益,包括财源的稳定与增长,这些收益将远远大于,也会弥补现在的付出。在此,也谢谢社会各方面对我们财政的关爱、关注和理解,大家一起克服困难、砥砺前行。

  田虎青:

  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们,《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从降低企业税费等11各方面,明确了我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时间要求和具体措施,凸显了降低成本政策措施的“普惠性、针对性、差别性”,打好降低企业成本“组合拳”的政策要求。要把这些政策措施转化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速器,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离不开在座记者新闻朋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希望各新闻单位和记者朋友加大对《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宣传报道力度,加大对这项重要政策的解读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参与部门支持、实体轻装前行的政策环境,为企业加快发展和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增长作出贡献。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  2  首页  上页

责任编辑:关燃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