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09-04-01 | 来源:

 

 

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李莉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

 

    [李莉]:各位记者,大家好。欢迎参加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了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进行发布。这次发布的主题是通报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即将开展的2009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这项工作将于明天,也就是4月1日在全疆铺开。届时,各地将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排查登记、整改隐患工作,严打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采用各种宣传措施,增强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李莉]:下面,请李政委介绍具体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李莉主持

    [李宝元]: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新疆公安机关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向大家做一件要通报。

    [李宝元]:一、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大家都知道2008年是公安工作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区公安机关治爆缉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2008年,全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目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李宝元]:通过专项行动,全区公安机关共收缴炸药15489公斤,雷管172932枚,索类109097米;黑火药焰火剂739公斤;小口径枪、猎枪、气枪等各类枪支2230支;仿真枪3705支;各类子弹169480发;管制刀具14143把,剧毒化学品2688公斤;手榴弹47枚;震源弹38枚;航空弹23枚;迫击炮弹9枚;弓弩22套。使大量长期以来流散到社会上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得到及时清理,极大地净化了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另外,通过对涉爆涉枪单位、场所、人员全面检查摸排工作,公安机关共排查涉爆单位1417家,涉枪单位1011家,涉爆从业人员24663人,涉枪从业人员14955人,非法矿点18家,发现涉爆隐患928处,落实整改923处,发现涉枪隐患156起,落实整改148起,签订排查整治涉爆责任书2703份,涉枪2787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隐患。

    [李宝元]:在这里,我还要代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广大媒体单位在去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由于你们大量的宣传报道,广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与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印发张贴通告289065份,张贴宣传标语107826份,悬挂宣传横幅2908份,向2697家从业单位、19987个从业人员发放《一封信》,地方媒体进行新闻报道426次。由于宣传效果明显,全疆各地涌现出许多主动上交和积极举报的典型事例。专项行动期间,全区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共计43条,其中查证属实36条,据此查处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而且,这项工作已形成良性循环,仅今年3月份,我们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9起,收缴了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剧毒物品。如:3月3日喀什市一名群众上交捡拾的各类子弹69发。3月4日,叶城县商店老板主动上交捡拾的11发电雷管。3月12日上午青河县公安局民警走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时,村民亚某主动上缴其父当民兵时遗留的35发“五一”式军用子弹。3月19日,和田皮山县公安局接该县三小校长报案,收缴军用子弹21发。

    [李宝元]:可以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又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平安、同样精彩”作出了重要贡献。

    [李宝元]:二、2009年治爆缉枪专项工作安排

    围绕中央今年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2009年我们将按照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和“管得严、防得住,基础牢,服务好”的目标,继续抓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努力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介绍具体情况

    [李宝元]:目前,按照公安部、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已经下发《2009年全疆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继续组织开展全疆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李宝元]:工作目标是:一是积极预防、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遏制涉爆、涉枪事故的发生。实现2009年我区涉枪、涉爆案件稳中有降,力争实现全年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二是全面摸排、全警录入,实现所有涉枪、涉爆基础数据、信息微机化管理。三是加强清理、收缴工作力度,确保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不流失;进一步强化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差、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李宝元]: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从4月1日—4月20日期间,组织各地全面开展涉枪、涉爆底数摸排工作。把所有涉枪单位、枪支弹药品种、底数、枪支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一不漏地登记下来;把涉爆从业单位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以及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处置等情况摸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

    强化对涉枪、涉爆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严控工作。

    继续加大对散落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的收缴力度。

    [李宝元]:二是结合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要依法限期整改。对关闭停产的涉爆从业单位,一律吊销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件和爆破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件,核查清点遗留的爆炸物品,妥善处置。

    [李宝元]:三是全面开展涉枪、涉爆基础信息录入、查询、应用的大会战,实现涉枪、涉爆信息网上走、基础台帐网上建、违法线索网上找,促进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李宝元]:四是继续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私藏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自制、改制、枪支弹药和私运烟花爆竹案件。对涉枪、涉爆案件,只要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坚决立为刑事案件,快侦彻查,对涉案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查清来源,查清责任,一追到底。对重大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一办到底。

    [李宝元]: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息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封堵传播制造炸药、雷管等爆炸物技术和非法买卖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的有害信息,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逐一进行核查追踪、落地查处。

    [李宝元]:五是总结和发扬奥运安保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加强对涉枪、涉爆尤其是涉爆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人。民警安全检查也要落实“实名制”责任倒查。确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公安厅还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两年内公安厅、公安部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李宝元]:六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发布通告、悬挂宣传标语、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教育有关单位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将继续完善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机制。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群众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大对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优秀基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表彰奖励力度,以激发基层单位和民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李宝元]:治爆缉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我们将始终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最后,我们希望广大媒体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关心公安机关治爆缉枪工作。同时,也希望通过你们表达对广大各族人民群众在工作中对我们的支持,并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主动举报、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李莉]:下面,请记者提问。

    [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请问公安厅的举报电话是多少?设在哪里?是否对2008年群众举报情况进行奖励?

    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李宝元]:公安厅的举报电话是0991-5586125,5586624,设在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处特行管理大队。近期,我们将对梳理出来的19名在2008年全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举报有功的群众进行现金奖励。

    [新疆法制报记者]:你好,我想请问李政委,个人能否持有仿真枪?哪些个人可以合法申请持有枪支?

    [李宝元]:《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此法律规范的立法用意已包括禁止持有、携带等后续行为,但当前一些地方的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仍在违法制造、销售仿真枪,导致仿真枪流散社会。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应该明白没有法律地位的物品,无论是何种渠道获取的,都是不应该的。至于个人防身问题,无论是公安机关的告知、提示,还是新闻媒体报道中都有很多解决办法。携带仿真枪非但解决不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记者提问

    [天山网记者]:我有一个问题,请问个人是可不可以合法申请持有枪支?

    天山网记者提问

    [李宝元]: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在猎区的猎民、牧区的牧民,可以依法申请配制猎枪,其他人员不允许配置枪支。目前按照枪支管理法规定,非猎民、牧民再持有枪支的都属于非法持枪。希望有这种行为的尽快主动将枪支弹药上交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将被依法查处。

    [李莉]:好,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今后大家能够踊跃提问,挖掘新闻点。今年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将延续到10月底结束,希望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一如既往地宣传报道我区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责任编辑:朱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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