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新闻办2011年第四十次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2-01-06 | 来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11:00在市委第四会议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到了成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熊艳,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金定海,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委樊剑修,金沙遗址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朱章义,介绍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情况,包括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及辅助图形设计、使用范围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1年第40次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

  主持人:

  城市形象标识是城市品牌的形象代表,也是城市的识别符号。去年下半年以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开展了“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了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什么样的标识才能代表成都的城市气质?谜底就要在本场新闻发布会上揭晓了。

  主持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成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熊艳女士;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金定海先生,他曾担任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标志征集活动评委,也是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我们还邀请到了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委樊剑修先生;成都金沙遗址发掘者,金沙遗址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朱章义先生。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情况,包括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及辅助图形设计、使用范围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主持人:

  下面,请熊艳女士发布新闻。

  熊艳: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一年成邑,二年成都”,拥有2000多年建城史的成都,曾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五大都会”、“扬一益二”等辉煌,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文人墨客或将她誉为“天府之国”,或称为“芙蓉城”“锦官城”, 近年来,成都又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中国内陆投资环境标杆城市”等一系列荣誉。

  熊艳:

  近年来,成都通过一系列对外城市营销,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在当前对外合作交流日益频繁的新形势下,亟须一个统一的对外城市识别符号,进一步扩大城市影响力,助力城市形象提升。我们也注意到,塑造鲜明独特的城市形象标识已经成为世界先进城市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纽约、香港、首尔、墨尔本等世界知名城市都已确定了自己的城市形象标识,并在城市营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熊艳:

  为此,去年下半年开始,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开展了 “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以更有亲和力的方式推广成都,进一步凝聚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提升成都的城市品牌形象。征集活动得到了成都市民、众多专家学者和专业设计人员的广泛支持与参与。在此之后,又建立了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今天,我们在这里正式公布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请工作人员播放短片。

  熊艳:

  刚才大家所看到的,就是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经市民推荐、专家学者推选,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由核心图案金沙“太阳神鸟”金饰图案,与“成都”中英文标准字组合而成。现在,我就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的创作过程、创意特点、运用规范等作简要介绍。 

  熊艳:

  一、三大特点:“太阳神鸟”金饰图案成为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核心图案。 “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共征集到8365件作品,很多作品都把“太阳神鸟”金饰图案作为重要的创作元素。在作品征集、评选过程中,专家、学者及市民普遍认为,金沙“太阳神鸟”金饰图案最能代表成都。

  熊艳:

  首先,“太阳神鸟”金饰,出自三千年前的古蜀先民之手,历史文化感强,具有唯一性,是代表成都灿烂文明的瑰宝,是我们建设国际知名文化之都的优越本底。其次,市民认可,经过多年的自发使用,“太阳神鸟”金饰图案已有较高知名度,传播价值高。

  熊艳:

  第三,图案中独具包容性的环形与不断围绕圆心旋转的太阳,符合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引擎城市开放包容、活力无限的城市特质。所以,太阳神鸟图案最终被作为核心图案,再加上“成都”中英文标准字,共同组成了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金色和赭红色成为了标识的标准色。

  熊艳:

  为使标识的展示更为突出,视觉范围更广,我们设计了辅助图形,为一个两端向上、富有动感的凹形图,其主色分为赭红色、绿色、蓝色、橙色四种,每种颜色辅以“太阳神鸟”的金色搭配,分别适用于宣传城市整体形象、宜居形象、投资形象和旅游形象,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诉求和目标受众,在四种主色的辅助图形中选择。

  熊艳:

  二、规范使用:成都出台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是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的版权所有人,也是形象标识的管理部门。为规范城市形象标识的管理、使用,新闻办制定了《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一并公布实施。

  熊艳:

  今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公务系统、对外交往等领域,将按照《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统一规范使用城市形象标识。

  熊艳:

  《规范手册》对城市形象标识图案、文字、色彩以及组合方式进行规范并提供了使用范例。如标识在宜居形象宣传、投资形象宣传、旅游形象宣传中应用,在名片、信封、公交车、指示牌上的应用,以及各区(市)县如何应用等。

  熊艳:

  为方便大家使用,市政府新闻办将把《管理办法》、《规范手册》在成都公众信息网(www.chengdu.gov.cn)和成都全搜索新闻网(www.chengdu.cn)等网站上公布。

  熊艳:

  此外,《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还对城市形象标识的商业目的使用和非商业目的使用作出了界定。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城市形象标识的商业目的使用进行统一授权。以商业目的使用城市形象标识,使用者应向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商业目的使用申请表》,经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商业目的使用申请表》也将在成都公众信息网和成都全搜索新闻网等网站上公布。

  熊艳:

  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是成都的形象代表,是城市的识别符号,希望全体市民爱护城市形象标识,维护城市形象,按照《管理办法》和《规范手册》规范使用。我们也鼓励大家在公益活动中,使用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熊艳女士、金定海先生、樊剑修先生、朱章义先生的介绍。谢谢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主持人: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这也是市政府新闻办本年度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了,感谢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祝大家新年快乐!谢谢! 

责任编辑:乔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