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举行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和推进落实情况
2012-05-10 | 来源: 上海市新闻办

  在5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周淮介绍了上海市政府近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推进落实情况。

  轨道交通是保障城市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的重点,在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和提供服务保证等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有力缓解了交通拥堵,促进了节能减排,为构建城市综合运输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提升服务水平,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细则,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相关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四部分二十三条,主要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原则。轨道交通管理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原则开展工作。一是“安全第一、服务为本”原则,确保轨道交通网络安全有序运行放在首要位置,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轨道交通服务品质;二是“合理规划、稳步建设”原则,轨道交通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量力而行,稳妥推进各项建设任务;三是“各司其职、综合监管”的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源头控制和关键环节管理。

  (二)体制机制。《意见》加强了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职能,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协调和统筹力度,提高行政管理效力。市建设交通部门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全市轨道交通建设和管理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和协调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轨道交通持续稳定发展。

  (三)规划建设。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交通、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规划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合理确定车站选址和换乘方式。研究出台轨道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加强规划控制,保障相关用地。加强站点设计,优化站内布局,完善外部交通组织。加强消防设计,落实消防规范要求。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等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轨道交通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建设单位依据建设规划和标准,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建立施工阶段安全评估机制,开展专项安全评估。科学安排施工周期,确保质量安全。

  (四)安全防范。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安全运营规范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各项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增强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力量。督促运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运营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对违规操作人员,及时教育整改,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轨道交通公安机关完善安检制度,加强轨道交通安检。推进图像监控系统和其他安防系统建设。合理安排警力,做到运营时段“每站有警”,加强治安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保管理,落实保卫责任。市应急管理、建设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公安等部门会同运营单位编制和完善涉及运营安全的各项预案,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应急处置装备,定期开展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微博等新媒体,更好地回应社会对轨道交通的关切。

  (五)监管执法。市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负责做好运营前期准备工作,轨道交通试运营和正式运营要严格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管理规定。依据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加强运营单位日常服务检查。将第三方乘客满意度测评作为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市交通运输、工商等管理部门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广告管理,规范站内、换乘通道等运营区域的商铺、报刊零售点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轨道交通公安机关和运营单位充实执法队伍,加强联动执法,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加强运营功能配置、运营服务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和乘客违规行为等方面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运营单位根据相关法规授权,对乘客妨碍运营安全、扰乱运营秩序、危害运营设施等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

  (六)属地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高架区间投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属地化管理,对所属区域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给予支持并做好协助处置工作。

  二、下阶段贯彻落实《意见》工作安排

  按照《意见》内容,市交通港口局牵头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细则,目前已下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在任务分解中,涉及交通港口局职责的牵头任务12项,配合任务10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把好新线试运营评审验收关。按照早介入、早配套的原则,做好今年部分线路新增段投入试运营的验收工作,把牢试运营基本条件中影响运营安全的关键点,确保新线平稳有序开通试运营。

  2、加强安全保护区管理工作。会同申通公司、测绘专业部门,根据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原则确定涉及现有425公里轨道交通和在建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同时,会同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违规作业做好协同处置。

  3、建立安全评价工作长效机制。今年完成1号线运营安全评价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根据《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建立运营线路安全评价工作长效机制,运营时间10年以下的线路每5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运营时间10年以上的线路每3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

  4、加强运营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轨道交通运营信息,做好与运营单位、公安、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并落实覆盖全员的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制度。
  5、加强运营服务质量监管。将乘客满意度测评作为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规范运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广告管理,规范站内、换乘通道等运营区域的商铺、报刊零售点经营行为。

  6、开展轨道交通运营标准研究。会同申通公司进一步开展运营标准体系研究,推进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今年,市交通港口局已会同市技监局将本市轨道交通既有线路运营安全评价地方标准单独立项,力争2013年上半年完成该地方标准制订工作。

  7、做好修改《条例》准备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条例》修改各项准备工作,以适应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和运营服务发展的需要。

  8、合力缓解轨道交通高峰时段运营压力。针对轨道交通部分线路站点高峰时段拥堵加剧的情况,会同市交警部门、申通公司进一步完善限流站点公交配套方案,充分发挥平行公交线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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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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