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创新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模式。我局基于出口食品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科学构建了源头备案、过程监督和抽检验证“三道防线”,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从原料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出口装运等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抽检,为预防和降低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风险采取了全过程管理措施。
自2000年以来,我省出口食品合格率始终保持99.9%以上,2010年,全省出口食品合格率达到99.93%,居全国之首。全省已有130家企业建立使用了FSCS、 VET2006等食品安全控制电子监管系统。检验检疫部门研发实用性、急需性检测方法350项,技术保障能力可以满足向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出口需求。着力提高进出口食品质量和检验监管能力。选择在花生、蔬菜等我省重点出口农产品的监管领域,开展了质量提升活动。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和进口食品安全两项管理,完善运行全省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并重点抓好肉类、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局推荐国外注册食品企业1371家,占全国的24.35%,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在进口酒类、水产品等产品中检出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安全卫生问题199批,在全国发布警示通报24份,进口把关成效显著。
有效应对和预防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针对近期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日本地震引发核辐射污染、欧洲出血性大肠杆菌污染、台湾饮料产品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我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及时调整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措施,加强进口把关。二是认真开展企业摸排和产品检验工作,指导出口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提前预防和消除国际食品安全问题对我省出口食品产生负面影响。三是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地方政府,并向社会发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局在进口食品检测中尚未发现核辐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邻苯二甲酸酯等问题。
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加强出口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资格审定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添加剂全备案管理。二是加强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做好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的检验监控。三是强化落实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及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进口食品添加剂严格实施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和中文标签检验。截止目前,全省检验检疫系统共排查出口食品企业765家,检查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6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2个。抽检出口食品854批次,合格率达到99.88%;抽检出口食品添加剂72批,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在8批进口食品中发现添加剂不合格,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质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政府食品安全联合工作机制框架下,进一步履行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目标,以提升源头管理水平、提升生产加工过程管理水平、提升应对风险能力为工作重点,坚持“强基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在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守卫者”的神圣职责。
最后,我代表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向社会各界关注食品安全、关心和支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全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大家。
[2011年6月17日10:50:38]孔繁轲: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提问时尽量简洁明了。
[2011年6月17日10:51:56]记者:对于公众担心的部分餐饮单位可能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的情况,将如何予以处理?
[2011年6月17日10:52:14]陈绍民:对于公众担心有的餐饮单位可能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的情况,我们下一步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抽查未备案未公示的餐饮单位。我们已将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纳入今年的监督抽检计划中。
二是加大对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是发现有应备案、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而未进行备案、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我们将采取公开曝光、进行约谈、纳入监管黑名单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2011年6月17日10:54:25]记者: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后,山东省工商系统积极准备作好全省食品“前店后坊”(现场制售)的监管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行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迈出了重要一步。现在社会各界对这个监管办法非常关注,可否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2011年6月17日10:54:50]李学法:《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等总则性规定、现场制售食品的条件和要求、食品现场制售自律的标准以及办理证、照的规定4大部分。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按照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目标,以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为基础,对食品现场制售自律的标准要求。这一部分内容要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首先在原料采购时要建立原料供货商档案、索取供货凭证。为便于操作、方便经营者,对于原料供货者为自然人的,可以索取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身份证复印件,甚至可以记录供货者身份证号码并由供货者签名按指印。其次,在加工制作环节,要建立食品加工制作记录,记录每日生产的食品名称、生产加工时间、原料及数量、供货商名称等内容。第三,要在经营现场对制售食品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进行标牌公示。此外,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还要专门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档案,保留进货凭证,制作使用记录,实行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专人添加、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在制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通过把住上述四个风险点,从原料源头到固定加工制作状态,再到标牌公示,食品现场制售活动形成一条完整的“条线”追溯链,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快速追溯风险点的问题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