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2011-06-17 | 来源: 山东新闻网

  [2011年6月17日10:08:55]孔繁轲: 下面,请省卫生厅副厅长袭燕女士介绍情况。

  [2011年6月17日10:09:04]袭燕: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部门“三定”方案的职责界定,省卫生厅在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履行综合协调职责。今年5月,省政府对省食安委组成进行了调整,单独设立了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此之前,省卫生厅履行综合协调职责,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每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直有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考核通报。二是强化工作督查指导。结合食品季节性特点和世博会、亚(残)运会、省运会等重大活动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印发文件通知进行部署安排,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了三次全省性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与大众日报社合作,刊发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纪念特刊,开展了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根据省人大地方立法计划和省政府部署要求,重点做好“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意见”的牵头起草工作。今年3月,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前店后坊(厂)”等监督管理职责。《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讨论稿)》初稿已完成,并列入省人大2011年二类立法项目。

  三、牵头组织专项治理整顿。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会同省食安委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山东省食品安全事件督察督办制度(试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查办及信息通报等做出相应规定,先后督办了问题乳粉、食用油、瘦肉精等多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去年12月14日,《中国食品报》以“直面困难,敢于碰硬—山东食品监管不落俗套”为题,对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典型报道。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中,制定了全省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印发了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文件,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对我省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进行风险监测。

  四、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2010年是实施风险监测的第一年,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我省监测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对食品可能存在的64项化学污染物指标和8种食源性致病菌进行系统、动态监测,并确定山东省立医院等10家省、市、县医疗机构为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全年共监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259类、3820份,获得有效数据27175个。监测表明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比较平稳,趋势向好;形成了《2010年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省政府并通报各相关部门,为部门监管提供参考借鉴。

  五、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省质监局联合举办了两期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班;成立了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对我省现有的287个食品地方标准(不包括农业部门制定标准)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清理整合意见;组织开展了阿胶(食品)地方标准和阿胶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制定工作。强化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定了《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建立备案专家会审制度。2009年8月至今,共受理企业标准备案材料5999份,完成审核备案登记5339份。

  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下一步,省卫生厅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承担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制定及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等职责,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2011年6月17日10:14:27]孔繁轲:下面,请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学法先生介绍情况。

  [2011年6月17日10:15:07]李学法: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山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将通过新闻媒体介绍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目标,以食品安全可追溯为核心,在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和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以严把供、销关口为抓手,组织全省系统认真督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对经销的食品添加剂采用“二次上架”的方法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购销货实名登记制度,并加大规范整顿力度和督导评估力度。截至目前,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共有2195户,查处无照经营54户,停业整顿6户,查处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案件14件,查扣不合格食品添加剂59.5公斤,案值1941元,罚没金额1.7万元。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管。为了应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承担完成好省政府赋予工商机关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监管任务,我们通过调查摸底、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以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和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为基础,制定了《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建立原料供货商档案、加工制作记录、标牌公示食品的名称、保质期限和添加剂信息等内容提出要求。目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正在对5.2万户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知识培训,规范和指导自律标准,以达到现场制售食品追溯证据链条的规范化管理。

  三、防范篡改食品标签,加强全省大型超市食品安全监管。为了防范我省大型超市出现篡改食品生产日期,销售“永不过期食品”行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摸清大型超市底数,加强对食品保质期限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大型超市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导大型超市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过期食品(含现场制售食品)的退换货和销毁记录,认真执行和落实过期食品的退换货制度和销毁制度。同时各级12315机构强化食品申诉举报案件的行政调查程序,对于涉及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案件的申诉举报,依法从严进行处理。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精准追溯能力。为了科学制定日常巡查方案,量化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全面掌控食品市场各项监管数据,一旦出现问题食品,能在最短时间控制源头,省工商局于2010年初,开发应用了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系统运行以来,已录入20.7万户食品经营主体信息,34大类、33万个品牌食品信息,近2千万条数据,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改变了以往惯用的“突击式、拉网式”的方式,实现了从粗放模糊型向集约精确型转变,监管重点更突出,目标更明确,责任更清晰,在问题乳粉清查工作和各类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中,各级工商机关利用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检索、清查,有效地节约了执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为了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乳制品经营列入监管重点,深入乳制品经营业户,逐户排查备案,加大巡查频次和抽样检验力度。目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正在对原登记的7.4万户乳制品经营者进行重新登记,并在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中作了特殊标注。

  信息发布完毕。再一次向关心、支持我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1  2  3  4  5  6  首页  上页  下页  末页

责任编辑:耿云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