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6月3日14:37:03]葛为砚:固体废物: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038.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7%。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289.3万吨,综合利用量269.8万吨。全省已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6座,年处理量1065.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79.7%,较去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辐射环境质量:2010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环境水平。其中,我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库区及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环境水平,土壤、地下井水、生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无显著变化。
[2011年6月3日14:38:58]葛为砚:二、主要措施与行动。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方面。一是构建环保工作大格局,形成治污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坚定科学发展信念,坚持把流域治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创新思路,健全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各级人大、政协定期组织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治污,较好地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流域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坚持“治、用、保”并举,综合治理流域污染。通过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清淤疏浚、环境管理、环境安全防控等在内的全过程污染防治,使流域内一切排污单位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稳定达标,实现常见鱼类稳定生存再排向环境。积极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合理规划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加快环湖沿河生态带建设,提高水体的修复和自净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强化调度考核,严格环境监管。省环保厅每月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分析水环境形势,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通报59条重点污染河流水质状况,每月在省内主要媒体通报污染最重的5个河流断面责任地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办落实,对河流水质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地区,通过采取挂牌督办、现场督导、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等综合性措施予以督促解决。四是加强环境执法,打好“组合拳”。省环保厅与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与省监察厅联合制定了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期间,我省水污染防治不但未欠新帐,而且偿还了“十五”、“九五”、“八五”和“七五”的旧账,目前全省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达到34.8mg/L,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已恢复到1985年(COD平均浓度42.2mg/L)以前的水平。截至2010年底,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全面实现了省政府2010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水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转折,标志着我省以水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明显转变。在2010年度国家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我省再次蝉联第一,分别取得“五连冠”和“三连冠”。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建立了“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机制,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二是以治污工程为抓手,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为重点,加快燃煤电厂和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对重点治污工程实行每季度一调度、一通报,有力地推动了脱硫设施建设。同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每年组织对燃煤电厂等重点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定期调度、分析和通报,逐点位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对环境空气污染较重、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实行行政负责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各地查找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完成。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市级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五是制定实施了科学周密的奥运会和全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重点督查,圆满完成了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环境监控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十一五”以来,我省不断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了“三级五个方面”自动监控体系,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中心,并实现了全省联网;对全省1000余家重点监管企业、180多座城镇污水处理厂、59个主要河流跨界断面、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以及24个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实现了全天候实时监控和预警,为全省环境监管、定期通报、总量减排、环境执法等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