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召开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发布会
2011-06-20 |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2010年“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

陕南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9月,陕西省连续遭受多次暴雨洪涝灾害,范围逛、强度大、损失重,历史罕见。全省10市80个县(区)近600万人受灾,因灾倒房74205户、损房16983户,紧急转移安置104.8万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损房维修任务在去年12月底已经全面完成。截止6月10日,需重建的倒房户已建成74095户,占重建总任务74205户的99.85%,剩余110户正抓紧施工中。

  一、各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务员和国家的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我省救灾工作。去年8月2日,国务院回良玉副总理亲临我省渭南、商洛重灾区,检查指导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极大地鼓舞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夺取灾后重建胜利的信心、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印发了《“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损毁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赵乐际书记、赵永正省长和省上其他领导同志多次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民房重建工作。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省政府成立了陕南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立重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协调解决重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去年9月25日,赵正永省长专程出席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集中重建点开工仪式,鼓励灾区干部群众战胜灾害,重建美好家园。省重建办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半月对各地重建工作情况通报一次,共编印重建工作《通报》、《简报》17期,及时督导工作,推广经验。省民政厅和住建厅先后组成由厅级领导带队的18个工作组,督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进度。

  二、科学制定重建规划,严把新建房屋质量

  为了规范建房标准,省重建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选址等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要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灾后民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和解决陕南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整体搬迁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农村道路、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工作,倡导采用“砖混房、地圈梁、构造柱、现浇板”的建房标准,提高农户建房质量。灾区各级政府始终注重抓好受灾民房重建的督查验收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建项目从工图设计、建材进购、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全程跟踪监督,严把恢复重建工程的每一道关口,切实把灾后重建民房建成经济适用的放心工程。

  三、出台支持优惠政策,积极筹措重建补助资金

  省政府按照“5.12”汶川地震补助标准,制定了包括政府投入、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用地保障、对口支援、社会募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对农村居民倒房重建,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再补助1万元;需维修加固的损坏房屋,按照中央2009年每户补助900元的标准,省财政自身给予安排,同时省市县三级再给每户补助1000元。省政府共筹集下拨重建资金16.64亿元(其中:中央重建款5.2亿元、省财政重建资金9.01亿元、对口支援和社会捐赠资金2.43亿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向我省“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开展捐赠活动的通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乡社区群众纷纷响应,奉献爱心,踊跃捐赠,帮助灾区困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协调组织省属国有企业、部分中央驻陕企业、金融机构和西安、榆林两市援助11个重灾县受灾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对每个重灾县的援助在2000-3000万元,主要补助农村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建房,每户在中、省、市、县补助的基础上再补助1万元。除财政补助外,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受灾群众建房贷款业务,省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给予3年贴息支持,有效减轻群众建房负担。

  四、加强重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洪灾发生后,省纪委、监察厅和民政厅及时在商洛市召开了部分市县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准确确定生活救助对象和灾后重建对象,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厅又联合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我省2010年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的通知》、《陕西省洪涝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救灾资金支付及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省重建办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去年年底,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民政工作站近万名干部下乡检查重建资金发放情况,认真核准重建对象,做到不漏村、不漏户。

  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的成效,省委赵乐际书记给予高度评价,他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灾情统计和重建工作的有关问题》的报告上批示:“抗洪救灾、恢复重建中,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应予肯定。”

  鉴于去年“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宣布,省委、省政府提出“大部分受灾群众2010年12月底前建成新房,规模较大的集中重建点在201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的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耿云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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