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0-03-29 |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荣杰

省卫生厅副厅长 范 兵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现将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中的统一采购情况向各位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成立了由郑小明副省长为组长,宣传、发改、监察、财政、人保、卫生、工商、药监、法制、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深入调研完成了药品“三统一”各项制度和文件的制定,先后启动了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5个市的试点工作,完成了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精心组织了统一采购招标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直接招生产企业,最大限度减少了药品经营中间环节,通过建立补偿机制,取消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使试点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明显下降,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

  统一采购是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首要环节。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经多方听取有关专家、招标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进行讨论修改,并挂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了实施细则,印发执行。统一采购工作于2009年12月10日正式启动,当天在媒体发布了统一采购公告。12月15日至30日开展资料受理。期间,先后抽调了30多名工作人员、50多名专业人员和33名专家,进驻统一采购招标工作现场,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共接待企业报名1410家(次),正式受理申报企业909家,涉及品规7031个。通过资质审核的有809家,实际投报企业785家,投报品规5155个。2010年1月29日下午,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药品统一采购开标大会,郑小明副省长亲手启动开标按钮,会场两侧的大屏幕上瞬间显示出各企业的药品品规及报价等相关信息,来自全国各地的1000多名企业代表等共同见证了这一盛况。在各位专家和监督部门的努力下,严密组织了竞标、评标等工作流程,药品“三统一”办公室根据评标结果审定了拟入围品规和拟挂网价,经省物价局审核备案后,于2月10日至21日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了公示,并对企业申投诉进行了处理。2月25日,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通过陕西日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等媒体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结果:本次统一采购共有367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中标药品品规为1034个,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

  我省统一采购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本次采购工作由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组织实施,省卫生厅药招办承办具体事务。工作开展以来,相关领导进驻现场,靠前指挥,从时间安排、人员调配、组织协调等各方面加以保证。统一采购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受理审核、数据、监督、宣传、后勤保障六个小组,每个组、每一项工作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开标大会和评标期间,与公安和工信部门联手,制订了突发和紧急情况预案,各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了统一采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服务优良,廉洁高效。全体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采取24小时全天候办公,遇到问题随时解决,集中受理,集中审核,及时提醒企业补充资料,对于来不及提交资料的企业,采取先受理后补交的办法;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和品种数据库;利用省卫生厅药招办平台,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认真处理企业有关申诉,对于重要事项,及时召集“三统一”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抽调专业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培训,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受到企业普遍好评。三是从实际出发,制定统一采购药品目录。省卫生厅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为依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特点和需求,遴选出658个品规,作为我省这次统一采购的目录。四是药品价格大幅降低。本次采购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经过一次性报价竞标,每个品规低价的4个投标人进入评标范围,然后取中低价作为拟挂网价,基本上做到了同质取最低、同价取最优。同时,每个品规中标的三家企业执行统一的中标价格,以保证同一品规的药品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同一价格。中标的1034个品规,中标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8.7%,统一配送平均加5%的配送费,这样基层医疗机构零售价平均降幅为46.14%。五是保障药品的质量。在企业报名条件和评标标准中分别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审查、药品质量公告查询、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监督管理内容,从动态上强化了对申报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统一配送工作开始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三统一”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全覆盖抽验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六是保证生产供应。在招标中,设定了申报企业产销规模的门槛。同时,每个品规可以有3个生产企业中标,不仅提高了药品生产供应能力,而且给了配送企业选择空间,增加了竞争因素,有利于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按资质、高标准地选好生产、配送企业后,就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信守服务承诺,跟踪中标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起科学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考核评价和进入退出机制。七是在整个统一采购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尽可能使各项指标量化,设计为刚性条件。在评标环节,从4个企业中淘汰1个,实行评标与定标相分离,由专家组负责评标,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审定。做到了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八是严格监督。统一采购工作由省监察、纠风和财政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由省监察厅、纠风办组织的监督组进驻统一采购工作现场,和全体工作人员一道,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对招标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采取了封闭管理、密钥共管、审评分离等多种有效措施,对各个阶段的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信件等多种形式进行投诉举报。有力地保证了统一采购工作的严密组织和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招标采购工作中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的举报,做到了“零投诉”。

  我在这里尤其要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在这次统一采购中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不仅产生了良好的宣传、引导和教育的辐射效果,还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即便在严格封闭的评标期间,一些媒体记者深入现场,对评审专家和全程参与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行采访。统一采购工作每一环节、每一项内容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监督,确保阳光操作。我省药品统一采购工作经省内外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与统一采购工作同步,药品“三统一”的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也已完成。按照药品“三统一”的要求,统一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由各市负责完成。一是遴选的范围广泛,选择配送企业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二是遴选的标准严格,《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是选择配送企业必须达到的门槛,试点市按照省上的规定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好中选优,把有资格、有实力、守信誉的企业选进来,每个试点市一般确定2-3家经营企业,承担全市配送任务,确保药品配送数量、规格、剂型等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三是遴选的过程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过程透明。目前,五个试点市的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已经完成。

  在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监管工作。要加强统一配送监管,监督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信守服务承诺,对配送到位率低、行为不规范的企业要取消资格,切实保证“三统一”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要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基层医疗机构不仅要全部配备基本药物,而且要规范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确保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管理,实现全省药品同质同价。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理顺工作程序,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管用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药品“三统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和群众期望值高,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并且期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加强与我们的沟通与协作,做好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合理预期,推动药品“三统一”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吴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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