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清明节始于周代,至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是我国人民传统的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重要日子。从2008年起,清明节被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后,人民群众的清明节观念逐步强化,扫墓祭祖的愿望日益增强,清明集中祭扫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对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清明祭扫高峰,陕西省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大力开展优质服务,保障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就全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陕西省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陕西省殡葬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丧俗改革开始深入人心,推行火葬已被广大群众接受,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的现象在减少,讲文明、树新风、丧事俭办的社会风尚开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全省火化区火化率从1994年的19. 8%提高到了2009年的52%,其间火化遗体40多万具,节约土地3600多亩。殡葬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馆容馆貌有了明显变化。全省已有火葬场34个,经营性公墓74个。殡葬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殡仪服务档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的群众丧葬服务需求,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虽然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在一些地方仍根深蒂固,乱埋乱葬现象还比较严重,耕地、林地、铁路公路沿线、景区内坟头还很多;旧的丧葬陋俗难以彻底扼制,个别地方丧事大操大办、建大墓现象依然存在,少数群众随意在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造成污染甚至安全隐患,影响了我省旅游大省和对外开放的形象。
二、清明节安全祭扫活动安排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去年清明节全省共接待祭扫群众240. 04万人,机动车辆18. 22万辆。今年清明节仍可能出现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为确保群众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切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省民政厅提前谋划,早做安排,制定了《2010年清明节工作方案》,3月3日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的通知》,3月15日又召开了全省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清明节祭扫工作座谈会,进行研究部署。各地政府都成立了清明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落实了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定了工作预案,细化了保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对全省的殡仪馆、公墓开展了一次安全、服务质量大检查,并与殡葬服务单位签订“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责任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在全省设置了36个观察点,及时掌握各地动态,积极应对清明节祭扫高峰。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把清明祭扫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一是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政府成立清明节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建立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国土、城管和宣传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理预案,确保在清明节期间能够有序组织,快速反应。西安市政府统一协调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保障清明节期间治安、交通、消防、医疗救治工作,在殡仪馆、公墓增设交通疏导人员,派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进驻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墓。从3月27日起,省内安葬量大的公墓将加开专线车,为群众祭扫提供交通便利。二是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重点做好大的公墓、殡仪馆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祭祀工作,祭扫高峰期,要采取积极措施,疏导祭祀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滞留时间,必要时配合临时祭祀活动场所,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陕南陕北要做好公益性公墓防火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巡查,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三是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清明节前,省厅将组成检查督导组,对西安、咸阳、渭南等市的公墓、殡仪馆进行安全和服务保障专项检查。
(三)积极宣传引导文明祭扫.近日,全省11市区民政部门将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第一。清明节期间,各地将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开展文明祭扫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鲜花祭奠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减轻公墓集中祭扫压力。对不能前往安葬地扫墓的群众,组织到指定区域祭奠、焚烧祭品。倡导群众用鲜花祭奠,取代烧纸.西安、咸阳、延安、榆林等地公墓将免费向群众提供鲜花。3月28日,省民政厅、西安市民政局、陕西省殡葬协会将共同在三兆公墓举办文明祭扫电视公祭活动,现场发放鲜花,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
(四)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清明节要祭祖,更应祭先烈。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省民政厅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后,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以烈士纪念设施为载体,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园、参观陈列展览,利用报告会、演讲会、宣誓仪式、专题展览等开展纪念活动,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要走访慰问烈士家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省民政厅将于3月31日在延安“四·八”烈士陵园举行隆重的清明祭扫活动,各市、县民政部门也要在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举行纪念活动。
三、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
按照民政部的统一安排,我省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省殡葬系统开展主题为“优质服务、阳光殡葬”的优质服务月活动。一是以完善规幸制度为基础,实现规范服务.要求各服务单位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服务工作零差错。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和布局,增加便民设施,为规范服务创造条件。二是以提商素质技能为抓手,实现文明服务。大力开展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强化为民、专业和廉洁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牢固树立“丧属至上”的服务理念,实行挂牌服务、星级服务,杜绝殡葬服务中出现生、冷、硬、推等现象。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劝阻封建迷信活动进场所。三是以清理殡葬价格为突破,实现诚信服务。各殡葬服务单位坚持行业自律和诚信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带头降低市场调节价,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保证同类殡葬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千方百计降低收费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坚持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并向社会公示。所有选择性服务必须实行自愿选择。公墓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近期,西安殡仪馆推出系列惠民政策,对低保户等7类困难群众实行丧葬费减免。四是以以人为本为目标,实现优质服务。各殡葬服务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努力开展服务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网上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通过规范、文明、诚信、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增加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清明节期间,全省殡葬服务单位都将设置咨询和便民服务点,提供开水、纸杯、毛巾、便民小药箱、针线包等。
同志们,朋友们,殡葬改革是破除千年丧葬旧俗的过程,更是改变传统思想观念的过程,特别是作为西部省份,我省殡葬改革形势逼人,任务艰巨。全省民政部门已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以推进殡葬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大投入,重点推进。在这里,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关心、关注殡葬改革,多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文明节俭的丧葬理念,为加快我省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清明节期间,请新闻媒体每天能发布文明祭扫的公益性宣传广告,及时准确向群众提供错峰祭扫等信息,报道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情况,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理念,促进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
谢谢大家!